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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可以這麼做嗎?計件獎金和無薪假的問題,有點長


gn01686524 wrote:
離職+檢舉


樓主您就不用費心了,
您一家大小生活看來有人願意包了。


回到文章內容,
看來絕對沒有白紙黑字的勞動條件,
那就回到勞基法對於工資的定義,
津貼屬經常性給付,自不能由雇主任意變更。

全勤及工作獎金屬獎勵性質,
要能證明屬勞動契約之一部份才有用。

另每天規定的工作數量,
超過不作不行嗎?
獎金這東西,本來就是獎勵性質
所以給不給?勞工局也不會說啥

所以只要公司的給薪方式
是採"低底薪高獎金"來算
只能早早做好心理準備

1.計件獎金制度不發放可行的,法律是沒強制
2.無薪假用特休來補,但特休是有給錢的,所以這是不符合勞基法的

檢舉有用,但只是無薪假變由特休補成有薪假,而加班改用補休方式替代

因為效果太低,最多變回月薪20008(今年再加1000),離職吧

2015shoyo wrote:
沒有就算了,不高興的可以不要做...(恕刪)


很多南部無良老闆就是靠這一句話打片天下, 換盡賓士!

因為它就賭你們不能失去這份工作, 即便是不合理也要你吞下去

到時候被勞檢導致關門也會把責任推給抓耙子, 弱勢者最怕被人家說是爪耙子, 所以都默默忍受

現在都經被欺負到這樣了, 你們還要吞下去嗎?

這樣還吞得下去,那這輩子也沒人可以救你們了...
現在最低薪是21009

直接檢舉了, 有律師團好了不起的
去跟勞工局鬥阿

記得開始收集資料, 錄音不用跟他客氣了
年假部分 未與員工討論而調假or年假抵扣無薪假都是違法的
休假是否落實或者休息日是否給加班費 年資特休天數 等等
以上,另外尷尬的是
公司婆媽們是否沒了工作就會餓死 這才是最困擾的問題
無良的老闆正是毒瘤留不得
卻也拔不得,怕的就是宣告無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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