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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公司這樣蠻誇張的 (還是我小提大作?)


小稚01 wrote:
我的工作性質很常加班,
同事大多平均10點後才下班,
假日也常要到公司加班甚至通霄,
因家中尚須照顧幼子,
去年末我提出離職,
老闆以減少工作量方式慰留,(恕刪)


起碼老闆還知道問題點,
09年進一間公司平均11點下班,15 hrs per day,
我提出離職,老闆只說可以給我國立碩士的薪水希望我留下 (我私立學士),
後來接我職務的傢伙不到1month就閃了

現在在一間4點半下班的公司擔任主管,領域規模為全球第4
我身邊的例子是,減班減薪,要提早去接孩子,要是常態性支援,久了再好的同事也會有間隙

至於您出差要提重,公司請個時薪工讀陪同,或自己找也行,去大專院校請女學生
工作量那麼大!薪水多少阿??

所以支持一例一休是對的^^
職場是現實的,你如果撐不下去,就提早請假在家休息,不然站在雇主的立場,人力有限的情況下,不可能因為你是孕婦就把你的工作全部都給別人做,只能減少部分的工作量。
送舒不能叫快遞, 宅配, 貨運, 或是計程車送嘛?

自己開車下去, 來回油錢也是很可觀的

薪水是給很多?

感覺都違法了

辛苦了 還要挺著肚子
小稚01 wrote:
--工作概況--我...(恕刪)


我準時上班(早上8點前到公司)

更準時下班(下午5點離開)


下班後不看Line 不接電話

一天最精華的時間已貢獻給公司

還想怎樣




有用的同事交心幾位

其他就敷衍即可
別人笑我忒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見五陵豪傑墓,無花無酒鋤作田。

Coriolanus wrote:
我準時上班(早上8...(恕刪)



你是去上班賺錢的,不是去交朋友的,

同事們都不會體諒有身孕的你,我想你快點離職比較好,

下一個公司會更好,因為現在這工作已經不能再爛了!
公司就是要你自己離職
讓你做不合理但不違法的事
不然接下來產假 育嬰假請下去
大概一年是付錢給你放假...
借版反問個問題
既然大家都知道可以請育嬰假是很爽的事情
那是不是代表育嬰假是某種程度上的不合理?
那為什麼雇主需負擔這樣的事情?
明明就沒有生產力卻需要付薪水?
產前種種不便卻一面倒的撻伐公司?

女性應有工作權,且應平等。
國家要強盛就要鼓勵生育沒錯。
但是女性先天生理構造的不同所造成的成本,
卻要強加在單一企業來負擔是否顯得不太合理?

ps 有感而發,我不是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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