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rwei wrote:
開刀的醫生,因已超過勞基法的加班時數,告訴病人,為遵守法令,時間已到,不用再開下去。
任何事情,求個平衡,特殊職業不適用勞基法,但同樣的須給該人員特定的保障,醫生也會疲累,警察也要領薪資,所以同樣的要給他們適切的休息時間與待遇,他們有義務不代表必須要無償或過勞的付出。
在某些國外,有工會幫他們與雇主談條件,在台灣,以中小企業為主,自然勞工的力量就小了很多,政府要介入,但政府或許又擔心,企業會要脅出走,或是失去勞工選票,這點是台灣政府難為的地方。
蔡總統也說,要支持組工會,不知道現在進行的怎麼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