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XSP wrote:但這也無所謂...我本來年後就有找到新店家服務了有沒有這證明..我都領不到補助金平白無故多了好幾天假...正好可以好好休息....(恕刪) 感覺你比較愛演戲,建議你去當演員比較好哦
FSXSP wrote:經過勞工局一來查....(恕刪) 這是對的做法.投訴勞動局. 不過小心前東家會當抓拔仔. 去跟你未來店家說三道四這時候你千萬不能有任何風聲讓前東家知道妳去哪裡. 小心臉書不小心被看到因為一般的雇主都不喜歡會找勞動稽查的員工. 小心小心再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