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沒有規定要發年終2.公司還沒給你,哪來的要回去之說3.你二月初要離職,所以你年終算出來是0,你有意見嗎4.我是你,領到年終再提離職,年後換職潮不都這樣5.年終是慰勞你這一年來的辛苦,及盼望你未來的貢獻,但比例老闆說的算
一個月年終是"薪水"而非"獎金"多於一個月的部分才是"獎金"首先, 現在很多公司都強調十四個月月薪若年終包含在這十四個月中那勞工領的"月薪"而非"獎金"另外, 在深圳和上海(其它地區不知道)資遣員工, 是必須將年終依已完成的上班比例發放台灣對勞工的保障真的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