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是1/1後這些就歸零.....要過年又忙不好請
去年也是被吃掉7天
希望明年新法開始~公司會折算成錢
很多會說就去請丫你的權力我相信我"用力"請還是可修
但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不是每個人都那麼好請的
你讓主管不好做~~~~~我是主管的話鐵定從獎金下手.....
可以查查勞基法:獎金~~~~~>這不在保障範圍--->除非你的工作有簽合約(裡面含獎金算法)
只要你看過年終獎金3000元(其它人至少一個月起)~~大概沒什人想跟主管對著的幹
說真的個人比是比較讚同新法~~
因為小弟公司這7天早就沒在放...是今年吵起來才有放@@
(以前只要公司周休這7天就可以不用放)
有人說特休折薪~~~折給你後從獎金扣
我會說這樣好丫!
因為特休一天的錢如果可以折薪水=固定薪資
叫獎金的~~~公司只要說:今年營運不佳,請同仁共體時堅.........一毛不給你拿它沒折
當然也支持有影響的人可以發出聲音~~沒道理被影響到還不讓人爭取回來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