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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同事解釋為何不爽砍那七天假的理由真累

要談罰款多少,請將整各法律po出來
不是挑自己要説的
拿500萬和2萬比只是想要混淆視聽

舊勞基法
第七十九條
有下列各款規定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時代力量版
一、 三十人以下之事業單位,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二、 三十人以上未滿二百人之事業單位,處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

三、 二百人以上未滿五百人之事業單位,處新台幣六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四、 五百人以上之事業單位,處新台幣二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民進黨新過關的
勞基法第79條,調整裁罰金額上限至100萬元,並賦予主管機關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罰鍰至法定罰鍰150萬元。
搭配現行勞基法第80條之1第2項的規定,使勞動部裁處罰鍰時,要考慮累犯次數、未依法給付的金額及人數等,作為裁罰輕重的標準

新改的比舊的,至於是時代版和民進黨版好
能落實罰款比較實際
被打臉了
請輸入30個字 wrote:
你把這YOUTUBE...(恕刪)
不要在時數上打轉

光一個特休有明文規定該如何放
沒放的該補錢
這點你也能說原地打轉?

真的很棒棒
阿姆豆好棒棒 wrote:
2016-12-08 08:41 by 阿姆豆好棒棒
不要在時數上打轉
光一個特休有明文規定該如何放
沒放的該補錢
這點你也能說原地打轉?



我們公司現在沒放完一天給半薪,所以以後是規定要給全薪嗎?

凌比 wrote:
反正不管外人說甚麼,我是有多休假,不休可以多領些錢.我真的很滿意了,...(恕刪)


答應一塊給五毛就很滿意了

就像我說的,跟這種人借錢多好

快發動全台大罷工,讓慣老闆+欺騙選票的政府吃吃苦頭!
台灣勞工真的奴性真重....
勞基法是基本的保障員工的法律!並不是福利!!!
我只有小小願望之後當工程師時拜託on call別太頻繁就好 = =||最近找工作都on call 加 週六必須輪值!!看到每周工時40小時就...很難達成吧

kenot303 wrote:
我們公司現在沒放完...(恕刪)


給兩倍薪

真脆瓜 wrote:
我媽昨天也問我,我...(恕刪)

+1
終於了解7天假的由來
但是為何以前人事公布的行事曆上,沒有把7天假放紅字呢?
所以不是資方自行用7天假換104小時,而是政府跟著一起騙大家

另外為何今年下半年才突然炒928 1025 1031這幾天假要放
既然以前拿去補,法案也是明年才開始,下半年公司為何要把這幾天還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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