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約聘不用正職,差別在於約聘可以合約上可以指定聘期,合約期滿後續不續聘都很容易,不續聘的話連資遣費都不用付。正職員工要開除有條件限制,還得付一筆資遣費。現在一堆公司都是用這種方式請員工,講好聽一點叫做用人有彈性,講難聽一點叫做用完就丟。
tom7629 wrote:星巴克給新進員工也是22k不是嗎?...(恕刪) 昨天出去壓馬路看到路口的港式餐廳徵廚房內場起薪就36K了,月休4-5天,其他福利詳面洽不是什麼添好運還什麼港式連鎖的,就一般賣燒臘飯的小餐廳...
偶有遠親就是類似這種專業的freelancer他們這類除了自己接案,也有去公司固定上班幾天作案子這樣,可以身兼多職,只要可以cover 的話幾大電信業好像一堆這種人薪水好像都可以談,偶只知道月薪是六位數起跳,但沒有年終分紅,所以也沒高到哪去
G-PLUS wrote:在104人力銀行看...(恕刪) 規避公司倒的時候要付的資譴費這類的。不司不想養這類人才,認為買軟體授權太貴,找些人來寫。寫完後就炒掉。不養平時無法對公司營收有直接幫助,但又需要這類專業。以上用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