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MAMA_TAIPEI wrote:
講真的啦~會上01哈拉打屁的上班族都周休二日了,早就沒那七天假了
會在那吵的是部份勞工團體及某些陣營的外圍組織
說民進黨學國民黨,然後換位子就換腦袋的
怎麼說那當初提出這方案的國民黨,現在不也是自打臉在反對這法案?笑
(恕刪)
您要不要去調查一下
有多少公司行號有沒有周休二日
尤其是中小企業服務業
如果當初民進黨反對這個國民黨的提案是做對的事
那現在國民黨反省改進而去做對的事
這樣應該是叫進步吧
民進黨才是符合自打臉的定義
旋風用心棒 wrote:
16年來這七日國假一直都有,
以前是法定雙週84小時(單週42小時),所以當勞方週休40小時,就將七日國假挪移「還」給資方。
現在是"法定單週40小時",勞方當然沒有責任跟義務要將七日國假「送」給資方。
如果砍掉七天國假,就是砍掉勞方的權益,道理與事實就是這麼簡單,現在勞團要的就是「維持休假123天的現狀」而已,沒有向資方多要一天假,「維持現狀」有這麼困難理解嗎?...(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