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remicheng wrote:如果是大公司的話, 個人不建議這樣做, 除非你有很硬的後台, 不然人事單位只要串起來, 包準你連面試的機會都沒有.....(恕刪) 太誇張了基本上怎麼可能連面試機會都沒有!當然或許相關產業有可能被封殺但敵對產業就不一定了!回樓主基本上你想檢舉先去瞭解你每個月實際上班工時!另外針對加班有沒有給予加班費基本上通勤時間本來就不含上班時間!中午休息時間也不計算在內,所以你的休息時間是多久?至於沒特修等情況請直接去勞動部檢舉吧~~
勞動基準法與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是勞工必須熟讀的法規,如果已經50歲以上了,勞工保險條例跟勞工退休金條例也是必讀法規。請GOOGLE 勞動基準法等法規。第 1 條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
zxc13498 wrote:小弟所上班的公司是做傳統產業(製造業),小弟第二年才開始實施隔週休,今年11月滿2年,底薪24000上班時段8:30 - 17:00(表面上),其實是要到18:00國定假日只休元旦.清明.勞動.端午.中秋.雙十經然沒休還有也沒特休我的上班時段是1到5+星期六8點半到18點,早上8點半到午20點半還未包含通勤時間這樣上班時數是否以違法? 當然違法是說 這種條件怎麼還請的到人我們優於勞基法一年乏人問津別忍了連勞基法都做不到的老闆 趕快開除他吧
以目前尚未通過一例一休條例來講,目前勞工工作時數雙周不得超過84小時,如果民進黨版的一例一休條例通過三讀的話,應該會變成單周工作時數不得超過40小時,所以你自己試算一下吧!因為你提供的數據不足無法幫你評估,而且你只有講底薪,扣掉勞健保之後實領也許超過三萬五甚至更高也不一定,休假也是,或許公司把錢挪到獎金給你們了也不一定,所以你自己算算看就知道啦!最簡單的就是換算成時薪看看划不划算,如果換算成時薪一小時還不到220元的話那就該考慮換工作了,如果時薪換算下來一小時有500的話,那就要看你能不能找到更高薪資的工作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