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SE0912 wrote:請查,懷孕,資遣,依...(恕刪) 你沒搞懂法規噢!法規是說不得以懷孕理由資遣員工,不是不能資遣懷孕的員工,如果公司照規定給資遣費加一個月預告工資,還是可以資遣懷孕的員工的。樓主的情況很明顯公司並不知道樓主懷孕就做出資遣的決定了。
部門裁撤是資遣的正當事由,符合勞基法規定,且樓主不配合調職, 也符合資遣的最後手段性。另外也不是懷孕就不能資遣,只規定不能以懷孕作為資遣理由,這件雇主會說是因爲部門裁撤才資遣而非懷孕,要證明也很簡單,看雇主的部門首次的裁撤通知與懷孕誰先誰後即就清處明瞭,人資說的有一定的基礎,建議你還是要找律師諮詢,能爭取盡量爭取,但不要誤判情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