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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周休二例」執政黨在堅持甚麼? -- 2016.10.04 update

簡單說前政府A你的假給資方,
現任政府加碼A加班費給資方,
以前領月薪假日加班給2倍加班費,勞工假日加班總共可以領到3天的薪水(含原本月薪的一天)
經過勞動部解釋後,現在領月薪假日加班只要再給勞工一天薪水即可

一例一休,休息日可以不給薪,所有勞工馬上被減4天薪水
除了薪資外,還有上班打卡下班責任制的問題,加班沒給加班費

每週工時40小時,還可以拆成每天上班6小時,加上上班打卡下班責任制,
勞工實際上班6天,資方還可以美其名每周只上36小時

勞工書面上是周休二日,實際上是從隔週休二日變成周休一日

勞動部老是弄一堆後門條款給資方,才在怪勞工反對

zd5540 wrote:
先列出那"7天假"在新舊制工時裡的差別.
在舊制雙週84小時制:
"周休二日的員工": 那7天只紀念不放假, 不算假日.
"非周休二日的員工": 那7天算假日(至少我看過的有制度公司是如此).
放不放假是另外一件事, 那是員工和公司的排班協調.
在新制每週40小時制:
"周休二日的員工": 那7天不算假日.
"非周休二日的員工": 那7天不算假日.

再來看對員工的影響:
"周休二日的員工":
在舊制裡,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每雙周80小時.
每雙周工時80小時比法定工時每雙周84小時, 勞工還賺了4小時.
以一年52周來算, 比法定工時少了104小時(13天).
於是當時政府就和資方協商, 拿那7天來抵這13天. 誰還佔便宜, 很明顯吧?
(這是以法定工時來看, 其他員工和公司的恩怨不論)
在新制裡, 每周40小時和原本一樣, 那7天原本就不放假, 和企業互不相欠. 跟舊制時一樣!
"非周休二日的員工":
在舊制裡, 每雙周法定工時84小時, 那7天算假日.
在新制裡, 每周法定工時40小時, 那7天不算假日.
在更換新制後, 以四班二輪制勞工來看, 每天工時10小時, 一年多7天上班日就多70小時工時.
但每雙周已經少了4小時法定工時, 一年法定工時比舊制時少了104小時法定工時(約10天).
工時是減少的.

最後, 再看爭議點:
1.舊制時就沒將那7天假日刪除, 改為只紀念不休假.
沒有納入法源, 就會有"黑箱"疑雲, 淪落為有心人指控政府和資方私相授受的把柄.
但勞工實際有沒有得利? 以上請自行判斷.
2.哪個政黨亂搞?
上面就有人貼出報導的連結.
要說國民黨在改為"每周工時40小時"沒有配套是說不過去的.
"刪除七天假"法案是哪個立院多數黨退回來的, 報導裡都有寫!
"恢復7天假"是新政府提出的.
3.至於那7天要不要再恢復?
新制已經減少工時了, 少還要再少?
就看新政府斡旋的本事了.
只能說, 沒屁股就別吃那種瀉藥!


說實話,我真的看不懂你在說什麼東西

哪來新制跟舊制

有法源的舊制就是 雙週84小時 + 19天國定假日

有法源的新制就是 單週40小時 + 19天國定假日

你一直要拿政府想砍掉七天假的單週40小時+12天國定假跟以往的雙週84+19天國定假來比,前者就不存在啊!

而且以前原本就週休二日的勞工是優於勞基法的

有的公司讓員工比照公務機關(額外多一天5/1勞動節)

固定都休每年少上班的時數104小時,用七天國定假(56小時)來抵,勞工實質仍多48小時,所以優於勞基法,所以這樣做的公司不違法

問題是,優於勞基法的公司,一直以來本來勞基法就不干預。你的意思好像是,以往這些優於勞基法(週休二日+12天國定假)的勞工,政府修法砍掉七天假對你們沒影響喔~ 所以沒你們的事,去旁邊玩沙

如果這種邏輯的話,那基本薪資也不必修啦~ 我打從出社會工作後,從沒領過基本薪資這種東西,那所以反正基本薪資怎麼調也跟我無關,所以基本薪資不用調整嗎?

你想表達的只是

雙週84小時 + 19天國定假日 --> 單週40小時+ 12天國定假日。 算下來勞工的實質工時已經下降了,所以還要吵什麼?

但事實是,現在是從

雙週84小時+ 19天國定假日-->單週40小時+19天國定假日 (現況)-->單週40小時 + 12天國定假日 (目標)

懂了沒? 原本勞工工時是50分,現在改成80分,然後又想改回70分。 結果你說70 > 50 ,乖~ 吞下去

請問你認為為什麼勞工必須接受單週40小時+12天國定假的結果? 而不是單週40小時 + 19天國定假的現況? 為什麼?

現在政府就是想用"全國放假一致"這個假議題來包裝,拉公務員出來坦,因為公務員就是這樣休假,所以勞工跟公務員一樣喔 (還附帶說勞工還多一天5/1呢!! 優於公務員!

製造對立這種事,從國民黨政府到民進黨政府,兩黨都很愛玩的把戲。 所以一堆人就開始吵公務員如何如何

挺公務員的還會跳出來鬼扯勞工比公務員好,然後勞工方又跳出來把公務員的其他假都攤出來,公務員再放大絕 " 不然你來考"

是不是很有效,臺灣人就是這麼好操弄。 實際上就跟公務員一點關係也沒有

公務員跟勞工的假日不一致已經運行了多少年? 有任何問題過嗎? 勞工要爭取縮短工時,跟公務員就從來沒有關係,勞工能爭取到多少工時,也跟公務員沒有關係,公務員這個"天花板",從來都不存在,被政客炒作還真的就一堆人信了


爭議點

根本沒有爭議點,七天假也沒有"恢復"的問題,七天假從來就沒有實質被砍掉過,只有勞動部嘗試砍,被立法院打槍而已。七天假一直都存在(至少法律上是這樣)。

於是當時政府就和資方協商, 拿那7天來抵這13天. 誰還佔便宜, 很明顯吧?
這就是重點了,當初政府跟"資方"協商拿7天假抵每週2小時工時。於是勞工是有利的喔~ 乖~ 吞下去

請問政府有找勞工協商嗎? 有問過勞工的意見嗎? 你這說法就跟基本薪資20008元,政府努力跟資方溝通後,調整為20010元,誰佔便宜? 很明顯吧? <--- 邏輯一樣啊~
如果周休二日通過 高鐵 台鐵 交通 服務業者 員工不爽做就可以放假
到時後你是不是又要po文 甚麼"爛政策讓員工可以周休二日"

我是不知道您是保持哪種心態在討論這議題 ~
只能說 你想周休二日就去找周休二日的工作吧
我相信沒人拿著刀架在你脖子上 叫你只能做非周休二日的工作唷
( 因為小弟我服務業待8年 前陣子跳槽後開始週休二日 )

yagami7215 wrote:
假議題而已整個來龍...(恕刪)



我有2個問題...

在週時40以前,民進黨的主張是什麼??

談判就是進進退退..交換條件

為什麼不用7天假去換2例??

yagami7215 wrote:
假議題而已整個來龍...(恕刪)

這回答太讚了
可惜這邊不能按讚
yagami7215 wrote:
說實話,我真的看不懂你在說什麼東西

哪來新制跟舊制

有法源的舊制就是 雙週84小時 + 19天國定假日

有法源的新制就是 單週40小時 + 19天國定假日

你一直要拿政府想砍掉七天假的單週40小時+12天國定假跟以往的雙週84+19天國定假來比,前者就不存在啊!

而且以前原本就週休二日的勞工是優於勞基法的

有的公司讓員工比照公務機關(額外多一天5/1勞動節)

固定都休每年少上班的時數104小時,用七天國定假(56小時)來抵,勞工實質仍多48小時,所以優於勞基法,所以這樣做的公司不違法

問題是,優於勞基法的公司,一直以來本來勞基法就不干預。你的意思好像是,以往這些優於勞基法(週休二日+12天國定假)的勞工,政府修法砍掉七天假對你們沒影響喔~ 所以沒你們的事,去旁邊玩沙

如果這種邏輯的話,那基本薪資也不必修啦~ 我打從出社會工作後,從沒領過基本薪資這種東西,那所以反正基本薪資怎麼調也跟我無關,所以基本薪資不用調整嗎?

你想表達的只是

雙週84小時 + 19天國定假日 --> 單週40小時+ 12天國定假日。 算下來勞工的實質工時已經下降了,所以還要吵什麼?

但事實是,現在是從

雙週84小時+ 19天國定假日-->單週40小時+19天國定假日 (現況)-->單週40小時 + 12天國定假日 (目標)

懂了沒? 原本勞工工時是50分,現在改成80分,然後又想改回70分。 結果你說70 > 50 ,乖~ 吞下去

請問你認為為什麼勞工必須接受單週40小時+12天國定假的結果? 而不是單週40小時 + 19天國定假的現況? 為什麼?

現在政府就是想用"全國放假一致"這個假議題來包裝,拉公務員出來坦,因為公務員就是這樣休假,所以勞工跟公務員一樣喔 (還附帶說勞工還多一天5/1呢!! 優於公務員!

製造對立這種事,從國民黨政府到民進黨政府,兩黨都很愛玩的把戲。 所以一堆人就開始吵公務員如何如何

挺公務員的還會跳出來鬼扯勞工比公務員好,然後勞工方又跳出來把公務員的其他假都攤出來,公務員再放大絕 " 不然你來考"

是不是很有效,臺灣人就是這麼好操弄。 實際上就跟公務員一點關係也沒有

公務員跟勞工的假日不一致已經運行了多少年? 有任何問題過嗎? 勞工要爭取縮短工時,跟公務員就從來沒有關係,勞工能爭取到多少工時,也跟公務員沒有關係,公務員這個"天花板",從來都不存在,被政客炒作還真的就一堆人信了


爭議點

根本沒有爭議點,七天假也沒有"恢復"的問題,七天假從來就沒有實質被砍掉過,只有勞動部嘗試砍,被立法院打槍而已。七天假一直都存在(至少法律上是這樣)。

於是當時政府就和資方協商, 拿那7天來抵這13天. 誰還佔便宜, 很明顯吧?
這就是重點了,當初政府跟"資方"協商拿7天假抵每週2小時工時。於是勞工是有利的喔~ 乖~ 吞下去

請問政府有找勞工協商嗎? 有問過勞工的意見嗎? 你這說法就跟基本薪資20008元,政府努力跟資方溝通後,調整為20010元,誰佔便宜? 很明顯吧? <--- 邏輯一樣啊~(恕刪)


真的不好意思講, 你的邏輯真的很亂七八糟!
你自己都問"哪來的新舊制"了, 自己還補上一個有法源的"新舊制".
你現在就是再加上要"有法源"來論而已嘛.

舊制雙周八十四小時工時, 周休二日勞工的七天假去抵那少掉的法定基本工時104小時.
當初政府如何和資方協商雙周八十四小時工時? 時空背景是如呵? 有沒有勞工代表參與?
我不知道!
舊制最後協商的結果.這抵法對勞工有沒有利? 你自己算啊.
你懂什麼叫協商吧, 就是找出雙方都同意的平衡點.
至少"周休二日勞工的七天假去抵那少掉的法定基本工時104小時"是當初協商的結果.
現在也沒辦法再重來一次.
如果一定要19天國定假日, 你覺得資方就一定會同意雙周工時84小時?
這樣你懂了沒?

你現在就是要論"法源"和"勞工參與協商"而已嘛.
你自己也說了"優於勞基法的公司,一直以來本來勞基法就不干預".
在舊制雙周84小時工時制: 周休二日的勞工比法定工時少了104-56=48小時,這不是占便宜了是什麼?
以你舉的例子, 基本薪資20008元加到20010元, 員工一樣賺到啊. 只是你覺得加太少不爽而已.
(這是另一個議題)
非周休二日的勞工, 那七天假本來就存在. 至少我看過的有制度公司是如此.
要講"法源", 就如同我所說的, 沒辦法實際再重來一次"雙周84小時工時+19天國定假日".
真要重來, 那就是重新協商.

再來說. 勞工代表是不是參與協商?
你的問題我沒辦法給你回答.
當初"雙周84小時工時"是政府和資方協商的, 還有沒有其他代表, 我不知道".
可能有勞工代表, 也可能沒有.
我就最後的結果算給你看, 在新舊制裡周休二日勞工和非周休二日勞工的各自影響.
(如果你的程度能夠釐清差異的話)
以那七天假不計的話.
在新制裡, 周休二日勞工是和舊制時相同(本來就沒放).
非周休二日勞工在加減過後法定工時是已經減少的.
姑且不論那七天假用"恢復"還是"本來就存在"來形容.
我前篇也講過了, 少還要更少(雙周84→雙周80), 或是另一種說法, 好還要更好.
都看新政府斡旋的本事了.

要有法源, 就算勞工代表有參與, 也還是要和政府/資方協商.
最後結果, 那就是看大家談判的本事!
也不是一天到晚在那喊不公平就叫有邏輯.
yagami7215 wrote:
假議題而已整個來龍...(恕刪)

打那麼多,
簡言之就是前朝的錯是吧?

都讓你完全執政了,
18%要砍了,
黨產要收了,
電業法要過了,
怎麼這個前朝的爛攤子就特別棘手呢?

前幾天在小吃攤吃飯順便看一下自由時報,
想不到馬英九依然佔據許多版面,
反而沒甚麼現任總統的新聞,
真令人混亂啊!


yagami7215 wrote:
假議題而已整個來龍...(恕刪)


感謝那麼完整
現在最好笑的如同敝公司,去年以前雙周84小時(單周42小時,一樣周休二日),那七天假都不見了,但也從未週六補上班過。

今年起改為單周40小時(一樣周休二日),遇見公務人員有放連假,前一周周六補上班者,就比照辦理,立法院吵一吵,結果變成928也要放假,後來公司決定928的假挪到9/10(六)來放,928要上班,結果人算不如天算,天算不如梅姬算,9/10沒上班,9/27~9/28也一樣不用上班。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zd5540 wrote:
真的不好意思講, ...

我就最後的結果算給你看, 在新舊制裡周休二日勞工和非周休二日勞工的各自影響.
(如果你的程度能夠釐清差異的話)
以那七天假不計的話.
在新制裡, 周休二日勞工是和舊制時相同(本來就沒放).
非周休二日勞工在加減過後法定工時是已經減少的.
姑且不論那七天假用"恢復"還是"本來就存在"來形容.
我前篇也講過了, 少還要更少(雙周84→雙周80), 或是另一種說法, 好還要更好.
都看新政府斡旋的本事了.

...(恕刪)



會不會是你沒抓到重點呢?
你說" 姑且不論那七天假用"恢復"還是"本來就存在"來形容."
其實這"7天"假是這"真or假"議題的重點呀, 還有何謂周休二日?

沒錯勞工有分兩種:
1. 一種是: 原有周休二日勞工.
--> 當105年縮短單周工時的新法通過之後, 這7天假已經恢復, 就是可以放了.

2. 另一種是: 非周休二日勞工.
---> 這些勞工本來就有7天假, 105新法通過表示他們就缺少了周休二日的假日時數, 這邊你都忘記算了嗎?
你說一年52周, 所以就是說這些勞工少了 52*8=416小時的周休二日的假日時數.
你說一年少了104小時工時, 所以416小時假日時數-104小時工時= 勞工還少了312小時假日時數.
(好吧, 有些勞工本是隔周休, 所以是半天假, 所以是52*4=208小時的假日時數. 208-104=少了104小時的假日時數.)

結論是:
1. 原有周休二日的勞工, 將被砍7天假.
2. 原非周休二日的勞工, 有些少了312小時的休假, 有些少了 104小時休假, 還要被砍7天假.

其實不止是你講了只拿7天假去加減104小時的工時這簡單而已.
而且政府想用一例一休假裝取代周休二日,兩個跟本明顯不對等, 你也看不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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