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鍋大 wrote:我公司颱風假沒出來就...(恕刪) 這部分上次颱風攪局時正好和朋友討論過,在這裡來釐清一下好了。先從結論說起,樓主所任職的公司沒有違法。颱風等天然災害發生後如果主管機關宣佈休假,雇主不得強迫員工上班,員工若是上班要給薪(正常薪),通常民營企業都會給額外算加班啦,但是其實是可以照平常日去算的。
maxboss wrote:基本上台風與國定假日都是爽到常日班最基層的輪班與第一線的都沒有放假也沒有薪資加給因為各大企業公司都很無恥的規定要中颱以上才有算颱風假,才有算加班 不是貴公司如此就是各大企業都如此之前在面板廠只要宣布颱風輪班還是要去,有算加班。跟颱風等級完全無關
勞基法規定颱風假不得扣薪,卻有沒說要給薪阿公司就貼一張公告,颱風天不給薪(沒說要扣薪就不違法)通常薪資算法基本薪(很低)1天多少*30天全勤獎金3000職務津貼XXXX*30天特別津貼XXXX*30天30天為每月天數加班算法基本薪資*1.33 前2小時基本薪資*1.66 後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