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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工作離職時間問題(老闆反悔離職時間)

以下純粹個人想法
我覺得公司不遵守勞基法是一回事
但不代表你不能不遵守勞基法
兩件事把它湊在一起
你反而只是讓自己跟你的公司都處於同樣水準
當然
雇主違法的部分你還是可以檢舉
然後順便詢問你所提的相關法條
是否符合不需預告的離職條件
1.基本上打電話去跟你現在的公司說明情況看是否可延後報到
如不行看年假是否有?或是請事假應該沒差幾天

2.告知你一個訊息勞工離職可與公司追討五年內的加班費(像你說的公司該放的假未放都跟公司請領)
請公司提供你這五年內的出缺勤表,不然就與勞動局申訴(要錶大家一起錶)能保留MAIL盡量保留吧證明你有上班

勞動權益解析

3.勞保投保薪資也都低於實領薪資,這個申訴他們就有罰金了,記得企業要賠償你

http://www.bli.gov.tw/sub.aspx?a=VbUs5XbEn1A%3D


基本上上述都違反勞工法令了,基本上建議打電話到勞動部詢問較快!

另外建議寄存證信函給公司才有證據的保留

yagami7215 wrote:
偷偷說,勞基法第16...(恕刪)


我知道"公司不能扣薪處分。公司能做的是告妳未善盡員工責任違反勞基法造成公司損失"

不過他要舉證妳造成損失

其實我是知道這一條法約 要舉證就已經有一定的難度了 因為我的這個月的固定工作我一定會在20日前完成

是不會造成公司損失 何況我只是被公司長期壓榨甚麼都要會,甚麼都要做的低薪一族24K

一個基本的低薪員工離職是能造成公司甚麼損失我也很好奇他們要怎麼舉證

但是出來工作還是希望能人情留一線好聚好散 誰能保證以後求職不上不會狹路相逢

人二腳錢四腳~我要腳踏車 wrote:
扣薪或不給離職證明書


扣薪水我倒是不怕 反正就公司薪水超低 我寧願被扣一點點要要去新公司報到

而且他扣了薪水他們違反勞基法還多一條 除非他能舉證因為我離職害公司損失

離職證明這簡單 我的工作在原公司 包山包海

行政助理+會計+人事總務

公司的人要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都是我辦理的

所以.....

只是我還是希望能好聚好散啦 不想打爛仗 明明沒多少錢的事

JasonStock wrote:
正派的公司才不會刁你這種小事!


並非不正派 只是不守法 專挑對業主自己有利的法條遵守
a518697 wrote:
我在月初有找到新工...(恕刪)


還有特休嗎(沒有的話去討回欠你的特休)
跟新公司說說看
看能不能10月開始上班
舊公司就作到10/6
但10/3-6請假

garo726 wrote:
以下純粹個人想法
我覺得公司不遵守勞基法是一回事
但不代表你不能不遵守勞基法
兩件事把它湊在一起
你反而只是讓自己跟你的公司都處於同樣水準


可能我文字表達的不夠清楚 事實是
我9/9有經原公司同意提離職時間9/26(未依勞基法一個月後)
他們同意後我才跟新公司說我可以在9/26報到!
是原公司的老闆突然言而無信反悔了不讓我9/26離職
才會弄得我現在才很困擾
不是我未經舊公司同意就直接允諾 新公司報到時間
先後順序很重要 因為這跟人的誠信有關係
我同意你說的 我如果跟他們一樣就是同一水準了

一奇一 wrote:
基本上打電話去跟你現在的公司說明情況看是否可延後報到
如不行看年假是否有?或是請事假應該沒差幾天


owlowlowl0212 wrote:
還有特休嗎(沒有的話去討回欠你的特休)
跟新公司說說看
看能不能10月開始上班
舊公司就作到10/6
但10/3-6請假


不要講他們國定假日沒休息跟薪資低報...
他們三年下來光"年假特休"就總共就積欠我12天了...
因為前兩年該各給七天 他們第一年只給三天+第二年四天=欠我7天
第三年該給十天 只給我5天 在欠我5天 總共欠12天
真的要這樣講我從9/26開始請12天年假他要算薪水到10月中給我勒
我是不想再跟他們計較了 只要9/26順利讓我走不要跟我龜龜毛毛就好
第一點, 你還沒確定目前公司的離職日之前, 就答應新公司的就職日就不對了.
如果我是新公司的主管或是 HR, 我會想說這個員工之後如果要離職, 是不是交接也會有問題?

目前會建議你.
1. 跟目前公司確定確切可以離職的日期, 一個月就一個月, 但是請從你提出那天開始算. 還有假的話就放在最後請, 可以早幾天自由.
2. 打電話到新公司跟你之後的主管協調, 說原公司交接上需要多一點時間, 你希望能夠好好的交接, 不希望讓原公司以及接你工作的同事困擾. 可不可以晚一點報到.
取而代之的, 如果公司允許, 有之後工作的資料可以先給你看的話, 你可以利用這段時間下班時間先看, 希望在正式報到之後能在最短的時間上手.

要給新公司的印象是你想要把事情做好, 就算是離開公司的最後一刻, 還是對自己的工作負責!
這樣的印象會帶到你的新工作.

a518697 wrote:
我在月初有找到新工...(恕刪)


不要怕這種人, 又不是被嚇大的

你只告訴這種人說你會去勞工局檢舉他,他就乖了
這簡單
不知道你是否知道
曠職3天, 就會被公司開除
反正你是不想幹了
那就曠職吧!
不開除你就要付你薪水.....這難題....讓你老闆好好思考一下.
9/9 提離職,9/26要離開,好想不到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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