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59K wrote:
網路上面看到的圖, 算起來也還合情合理.
請問真的是這樣嗎? 還是有遺漏的地方?
那一般勞工試算是怎樣呢?
太多變數要調整啦
其實不用算 他想表達的原理就是
退撫其實跟勞退新制沒兩樣
都是自己繳的錢獲利累積的結果
有沒有道理 你看那位李來希先生 號稱制定勞退新制
他肯不肯把退撫轉換成勞退就知道合不合理了
一、目前是適用85制,也就是民國85開始實施的制度,今年是105年減掉35年,那是民國70年啊,有人那個時候就開始月繳5000嗎?
二、上述一個雇主要付65%,就是9,286元,他忘了說雇主是誰,啊不就是政府,這個雇主很好拿了65%的錢提撥給雇員,到雇員退休後讓雇員用提撥的錢再跟雇主要錢
三、就是上面網友有提的,30歲需要月繳到5000的老師,算一算他的月薪快要12萬啊,有這麼天賦異稟的老師嗎?我老師可能會很不開心
四、65歲退休,這真的是對教職抱有熱忱的老師,有很大部份的教職在55歲滿就退休了吧,如果可以78歲,有22年的美好時光啊
綜合上述幾點,有人平均每年付到5000而且付到35年了嗎?好像沒有,那有人已經退休月領超過六萬嗎?沒人跟我說過,不過身邊到是有一個入伍20多年,國中就入伍(當學生的時候也算)40多歲就退伍的士官長,目前還沒60歲,月領四萬多,看他的樣子應該至少還可以領個十多年,他有去遊行,自己的權益自己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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