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d5540 wrote:生產前兩三個月(大概啦,憑印象)又回來上班。過沒多久又去生小孩請育嬰假了。真不了解這樣做是為什麼?很愛工作嗎? 留職期間沒有假,復職就能再請產假,產假薪資全領,育嬰留職停薪只能領6成勞保投保金額還有可能6個月已領完
我以前的公司只要二年育嬰假結束,一律資遣!!只有公務員才能少你一個不差,多你一個不多!!私人公司怎麼可能,職缺空2年多再等你!!一個10人的品管部,同一年最多有5人請產假+育嬰假,,,歐巴桑眼力不好,反應不夠快,年輕小妹又隨時帶球走,,,,,老闆都傻了!!!
s-cooper wrote:建議育嬰薪水由國家...(恕刪) 先進國家的確有這樣做的!就是避免造成勞資對立,勞工覺得我該領的,雇主覺得又不是我弄大的,但是又要我買單!一個小公司要是多幾個人請育嬰假,哪一家受的了?不管是誰做雇主都會想辦法讓勞工走...
s-cooper wrote:建議育嬰薪水由國家支付不然20人公司 姊妹陸續懷孕 等於損失1/10的人力 而且要支付半薪加上才進公司1年 就懷孕 讓老闆覺的員工是在欺負他嗎? 育嬰留停的6個月津貼來自於就業保險基金雇主一毛錢都不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