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nderlei wrote:
原來重點就是尊嚴大...(恕刪)
就我的觀察
當華航員工在爭取權益的時候,一大群人說他們自私
當重機爭取上國道的權益,一大群人說他們自私
當國道收費員在爭取權益的時候,一大群人說他們自私
當軍公教在爭取權益的時候,一大群人說他們自私
同樣...當有天你在爭取權益的時候,也會有一大群人說你自私
在被多數霸凌的情況下你會放棄爭取權益嗎?有人會、有人不會,你是哪一種?
正義啊正義..多少人假汝之名行罪惡之實?
『欲毀其人,先奪其志;欲淫其婦,先蕩其心;欲滅其國,先亂其史』
悲哀啊,這就是現在台灣社會的寫照...
苦命人生 wrote:
第一~~40年以前~~不是說公務員只領一萬多~~哪有四千塊好扣~
第二~政府為什麼要幫補6000?
第三~就算都依照你的講法~看起來很合理~那為什麼其他職業不能比照辦理?
.(恕刪)
大哥,我能說...我被你徹底打敗了嘛XD
麻煩您看看電視好不好.....
第一.民國84年以前公務員退休用的是舊制,也就是恩給制,由國家負責給付退休金,公務員不用負責自提.
第二跟第三.麻煩您動動您的玉指,"博盃問神明,不如上網問鄉民",點點網路看看勞工的勞保有沒有政府補助....不然問問鄉民也可以,樓上的大哥已經回的非常完整!
我是85年後任職只有新制,沒有18%,退休金要自提35%那群,我沒有必要接受污名汙辱....我退休我領的心安理得(麻煩參考一下小弟的前文)
今天制度設計完全沒有問題,啥年輕養老人都是放屁,照著制度走會破產個屁,我們等於是自己在養自己....
問題是政府沒把新舊制完全切割開,就像食神演的"通通剁一剁拿去作瀨尿牛丸"....,拿新制的錢去貼補舊制,把錢花一花再來說會破產!
依照這制度設計,政府是作莊的,錢(母金)再怎麼轉都進不了公務員的口袋,最後(人歸西)還是通通收回國庫,只有在退休後把收進來的收益,分點給公務員,依照保險的概念,人掛了錢是要還給遺族的...
結果只有遺族年金收半價,還有但書條款,有請領其他年金的要擇一,也就是如果夫妻二人都是公務員或有勞退較高只能擇一領....
那為啥會破產,只有四個字~管理的人"人謀不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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