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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期後沒調薪

vvvv20290 wrote:
在一間知名企業子公司工作以滿三個月。面試說好的調薪,卻因為董事長一句公司沒賺錢而被退件,而且還一直有新人進來。這種騙人的公司在臺灣實在太多了...(恕刪)

這位哥你在這種不錯的公司 (東森 or 信義子集公司?) 上班, 調薪竟需要出動董事長簽呈, 代表職位也不低...既然能力不錯, 就趕快跳槽吧!


vvvv20290 wrote:
在一間知名企業子公...(恕刪)


現在早就沒所謂的試用期,薪水福利都要一開始就談好
別再相信這種試用期滿後會調薪的鬼話....

raytracy wrote:
有一種東西叫做: Offer...(恕刪)


台灣好像有些公司不會給這個...
我之前也去過一間電子大廠面試,後來確定錄取了只接到HR打來說確認薪資如面試所談
沒有正式紙本Offer Letter, 也沒有E-mail...
雖然大公司薪資應該不會被亂搞,但還是覺得怪怪的..
不過到最後也是沒去啦
黑名單果然還是有用處的...可以幫你濾掉一些腦殘發言

vvvv20290 wrote:
在一間知名企業子公...(恕刪)


可是勞基不是規定第一天上班就是正規

沒有適用期這鬼東東

換句話說這是那家公司自訂遊戲規則

大大你自願上當了~~
每年物價都在上漲
其實不調薪就是變相減薪...
都民國幾年了! 早就沒有試用期了好嗎?

勞基法規定上班就上班沒有什麼試用期! 至於調不調薪! 你有本事表現好就去談調薪!
跟你是不是三個月沒什關係! 至於你表現不佳的話........ 沒減薪就不錯了! XD

所以樓主快去找老闆談調薪吧!!

不過自覺沒競爭力的話! 就不要做夢了!!! 他就會建議你不滿意的話就自己考慮一下了!
然後你就 GG 了! 接下來找工作如果被知道你做三個月就被公司放棄的話!!!
大概沒幾間敢用你了!!!!

加油囉!!!

vvvv20290 wrote:
在一間知名企業子公...(恕刪)


走一步算一步
去每間公司都會要OFFER LETTER
雖然電話說要用了
但是我還是要求看到紙本再說
畢竟總是有意外

多一份保障才是對的
想法不對~
你一開始面試前就要算好自己的開銷房租車錢孝親
尤其是大公司HR會去算公司能負擔薪資
假設你最低生活爽度是3萬2好了
你就開3萬5 他一定會說~我們公司一進來都3萬2(不包含勞健保喔)試用期滿會調薪3千

這樣就舒服多了~

當然前提是你要知道自己值多少~剛畢業的話被騙也是應該~
作很久換工作還被騙~叫活該

來自太陽的你 wrote:
勞基法規定上班就上班沒有什麼試用期!(恕刪)


請問勞基法哪一條規定不能有試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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