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前提,如果那家公司的產業與整體環境是你喜歡的,再來想怎麼處理你主管的問題;如果你都不喜歡那家公司了,加上主管的問題,當然是離開。我年輕時曾經純粹看不起主管的能力(但他其實是好人),而幹掉他,可是其實我也並不喜歡那家公司,所以不久後我另有高就離開了。兩年後,我在我任職的那個集團尾牙看到他,才知道他也到這個集團,但他的職級低了我兩級。在8千人的集團裡,差兩級表示中間差了幾百個人。那時,我有點後悔。我說過,他不是壞人,只是能力不足。尤其我自己又不喜歡那個環境,與其幹掉他,不如我先走就算了,畢竟大家都要養家活口。
只有薪水才是真的,主管願意出主意,就隨他的意思做事,記得存證原本一天能做完的事,因此變成要幾天,多發生幾次,主管還沒自覺就隨他吧,等老闆有意見時再說,不然也不用特別拿給老闆看,官官相護可是不限公務員的有時我會想認真 負責 主動,到底是美德,還是自找麻煩呢,不會因此增加收入,卻因此增加工作量及心理壓力
sendakgg wrote:遇到這種事如果還年...(恕刪) 混水摸魚+1主管無能,表示下面人有很多擺爛的空間…。像我們單位主管就…是個爛好人,但很多東西她自己都搞不清楚,我們資深點的都不怎麼鳥她。隨便我們愛怎樣做,有事丟給她抗。當然如果是有理想有抱負的青年,也可幹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