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您的回覆,不過請問一下您是人事相關專業嗎?上網查了一下,先前有一篇新聞是→ 護理在家待命未算工時 2醫院挨罰/被認定違反勞基法,但內容沒註明違反哪一條法規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582542lilice wrote:不合理。不違法。
on call 就是在規避勞基法跟costdown的做法, 因為on call待命時候不算工時, 所以沒有一天最高12小時的問題, 然後有工作才算加班費, 其實我覺得這比最近在吵的什麼一例一休還更需要重視, 畢竟這種幾乎是奴隸的制度是非常沒人性的做法。
chuanching wrote:謝謝您的回覆,不過請...(恕刪) 我只是護理師。非行政。約莫三四年前on call吵很大。我們醫院電腦班表上是不會註記on call,只由主管交代當事人取得同意。若未被通知出勤,班表上仍維持休假。但相對的,無強制性。沒接到電話也不會有懲處。你太太如果跟挨罰案例醫院一樣,on call有待命費,屬強制性,沒到算曠職,有強制性的on call按勞基法應該要計算工時,可以去勞工局申訴看看。後來本院自訂一套「功能性護理師」,一般單位就很少有on call了。
在我們公司沒摳到就不算on call一次只要踏出家門有進公司以1:2起算1小時算兩小時加班就算只有10分鐘也算兩小時從第13小時算起就是1:1你每加班12小時就賺到三天假可以換加班費也可以換補休,至於加班費怎麼算我就不說了但半天4Hr最基本8張國父換一整天的話又是另計,不知道在科技業算好還是不好我到公司快10年還真沒遇過超過12小時,最多就兩小時一年被摳到的次數大概右手就數得出來聽快17餘年超級老前輩說超過12小時的經驗...只有一次所以說已我們公司來說,待命在不算,實際出勤才算
rukawa768815 wrote:在我們公司沒摳到就不...(恕刪) 那是你們公司比較爽, 我知道有些公司被call的機率很高, 有些時候一個禮拜就快要破勞基法的加班上限, 是一個禮拜就達成了, 所以別以為每間公司都像你們這麼好on call
on call不反對,但是公司的制度要健全例如某一個月輪一星期,如果被call到要開始算錢等等的不過on call最大的問題並不是算不算工時而是你的生活型態會因此有重大的變化連跟朋友吃個飯,都要接到電話,最幹的是"這麼簡單的問題,還魯了我一小時"我猜這也是為什麼新竹每到假日賣場都是一堆人不是不願意出遠門,而是無法出遠門
本身也是科技業,先前也值班過也ON CALL過, 值班當然比較爽,且還有加班費,先前過年值個三天夜班大概就快要半個月的薪水了,on call就是責任制,大部分可以電話解決或是作決定的事情當然不需要加班費,去了公司也會有加班費(但應該沒人敢報,因為當初還有股票可以領,報了幾小時加班影響到股票得不償失),但護理醫療相關的你on call 就是一定要(我沒問我老婆不去會怎樣)到公司才能處理→廢話難不成叫病患自己開刀,自己刷手,自己拿器械??? 所以我才覺得台灣都把一些不合理的制度合理化,而卻又不知道這到底合不合法。莫零 wrote:on call不反對...(恕刪)
chuanching wrote:但護理醫療相關的你on call 就是一定要(我沒問我老婆不去會怎樣)到公司才能處理→廢話難不成叫病患自己開刀,自己刷手,自己拿器械??? 所以我才覺得台灣都把一些不合理的制度合理化,而卻又不知道這到底合不合法。 簡單說就是利用你太太的善良和責任感。即使無強制性,護理人員被call還是會到。醫院多半如此。美其名為雙方合意,在法律上是灰色地帶。不能說合法,法律沒有給他這樣做的權利。只能說不違法。(相對的,on call不到也不違法…我離院後都關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