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噹•馬汀 wrote:通常都是走你說的這種...(恕刪) 應該這麼說,這件商品全台銀行停賣日期是15號,而這一家銀行自己規定內部停賣是11號,所以這家銀行12號後的件一律不受理,所以才會有這問題出現,至於大家所收到的訊息就是15號全台銀行停賣商品的訊息,這一間單獨特定11號銀行停賣的訊息問過大家大家都說不知道!
我只能說,這種事情根本不應該在這裡po文取暖。公司停售是15日,通路決定停售是11日,是通路拒絕它自己業務員11日以後的業績,若業務員想要業績,應該自己去找通路爭取,循通路管道請核保單位放行。若公司15日停售,要弄清楚是否公司函報保局15日為該商品停售日,若超過算違法銷售。核保員雖然要盡力協助公司導入業績,但不表示可以用不合法的方式處理,核保員資格具法令上的責任及義務,怎可能只為業績不顧專業責任?保險公司不是開門一天兩天,這種事不會是第一次遇到,都會有一定的處理程序,而且保險公司受高度監理,若用違法的方式處理,我不相信被金檢時你們核保部門主管扛的下來。要是出了事,被裁罰或出庭我相信貴公司及你也扛不下來。如果貴公司主管真的交代用倒填日期解決問題,是主管頭腦不清,目無法紀,你也不必繼續待下去,沒做好法令遵循的公司,也成不了什麼氣候,總有一天被接管。總之,這不是什麼職場甘苦談,應該循該走的管道解決,在這裡po文是解決不了問題的。
geoclaim wrote:我只能說,這種事情根本不應該在這裡po文取暖。...(恕刪) 超級認同 這如同家務事, 家家有本難念經.外人如何評理, 或是外人要如何聲援之.若自己受委屈, 為何不理直氣壯且當場嗆回去.就算是樓主是正確的, 上層是不對,在這裡可得到什麼!!!
台灣的教育就是這樣,什麼都要犧牲自己,什麼都要顧大局顧全了大家,有人感謝你嗎? 還是你死是應該的?自己評估如果是後面,那就不要做,要就經理下來做,或是給另一隻羊做不要以為不是你做的就沒事多數人做經理就跟廢物一樣,經理的工作就是要解決問題,而不是丟掉問題
geoclaim wrote:我只能說,這種事情...(恕刪) 我也覺得奇怪,不知道保戶得到的訊息是幾號停賣?如果保戶得知的是15停賣,12號投保,現在因為該銀行內規是11號,所以拒保這樣保戶去申訴的話,不知道算誰的?又以樓主的故慮,假設真的12號投保,13號出事要理賠,明明15號才停賣,單一窗口內規是11號這樣一來,到底是承保還是拒保?賠還是不賠?應該是以原始文件承保,該銀行內規是該銀行的是,不然換家銀行保
要保書填寫日期、繳件日、受理日、繳費日、契約成立日、契約生效日,客戶要保書簽幾月幾日?信用卡扣款申請書寫12日可不可以?這些都是你自己專業上應該要去判斷的,不必在網上討論。此件無非是通路不想要這件業績,但不想得罪業務員,想藉核保單位的手拒絕。若你們經理不得已要沾鍋,若用違法的方法來處理或往下丟責任,有一天你們出事了你們經理也脫不了干係。所以你po文的目的是什麼?是引網友罵你們經理?
這種事很常見AG凹不過就去向高層投訴然後高層又回來壓你主管你主管又不肯揹鍋所以問題又回到你身上看起來好像只要順著高層的意就沒事其實沒那麼簡單如果案件沒問題你的授權範圍也絕對在你主管的授權範圍那你的主管甚至是經理為什麼不自己把案件接過去就好了因為你的主管或經理也不想揹責任所以才會要你核準不然你可以嘗試要求你的主管自己把案件接手過去他們一定都不願意案件過了,來自高層和AG的壓力就過了案件出事了,揹黑鍋的也只有你而已他們到時都不會替你承擔責任出問題了,唯一死的只有你而已
說一個實際案例有個朋友在小型工程公司上班處理工程平面圖事宜公司參與很多政府招標案當時剛出社會的她著實單純,老闆常常大小文件都拿給她簽她以為自己不用負責任結果,離開那家公司都已三年還要「請假」配合前公司出庭打「行政訴訟」光是跑法院很麻煩...後續不知處理怎樣
嗯...我是同業,從事將近八年目前任職業務經理我想問,會有哪些風險?停賣的是 醫療?長看?這些不是有等待期 30天,出事的話也在等待期退還所繳保費,公司沒有風險問題停賣的是 儲蓄?出事,所繳保費*1.06倍退還也沒槓桿問題唯一有問題就是意外隔天生效還有,您應該準備不會在相關行業了吧?這種事大喇喇的po出來您一定待不下去了不能說的秘密...還公開po 01 真是勇敢直接請示主管怎麼處理也比po文有意義業務員收一張單很辛苦您們發照會很輕鬆我也臭罵過內勤腦殘亂發照會,照會一次對您們而言只要滑鼠點一點對我們業務員,是來回車程 加上 客戶對我們的 專業度打上遲疑...將心比心吧前提是 站在守住道德風險 及 不損害壽險、產險 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