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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獲利共享的想法

不然還有一個方法,那就是用季獎金,一季發一次,但金額多少就看共同業績如何。
必須讓員工認清你和他們是契約關係,不在契約內的錢如果沒給他們只是剛好而已。如果這個沒劃分清楚未來會很難處理,因為不少人會散佈謠言,只說壞的不說自己得到什麼好處。
哈哈
就是有這麼多的負面想法和看法,難怪台灣的老闆賺到的錢都放自己的口袋比較實在。

其實一開始可以不用釋放太高,可以保留一些用在員工福利上,如果有個人表現更佳的再額外加碼獎勵。

另外…你公司還有缺人員??我也很興趣加入了
是否考慮用“福利金”+“退休金”方案
例如每年提存10%
其中20%做福利金 舉辦聚會 活動 親子日
80%做為長期退休離職的錢
如果滿3、5、10、20給不同比例的離職退休金

bomberyao wrote:
哈哈就是有這麼多的...(恕刪)


不會啊 我覺得這才是現實

現實中兄弟姊妹 遇到錢 都會分很清楚了

更何況 雇傭關係?
我的作法是讓員工由勞方轉為資方。細節部分,如果您有興趣的話再私下討論。
給樓主一個建議,樓主要站在公司老闆的角度去看和想這件事,這些人(或者其中一些人)是可以供患難的,建議可以跟他溝通,釋出部份股份,讓其可以成為公司股東,成為真正的合作夥伴,這是比較長久的.....

如果是獎勵,因為感覺他們辛苦,我的建議有兩個~~~

第一,樓主可以釋出部分股份,如總股份的5%~10%,獎勵優秀的員工,員工在領薪水和獎金的同時,公司營利還可以另外領分紅,不過,這是有條件的,可以以合約著明,這個股份依然是樓主持有,只是獎勵員工而已,員工沒有處理股份的權利,一但該員工離職或者犯刑,股份無條件自動收回,該員工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第二,直接設定員工獎勵制度,每當業績或淨利達成或超過年度預定目標時,年終獎金或績效獎金進行鼓勵,又或者每年舉行一~兩次的國內外員工旅遊兼特定節日活動(如中秋烤肉)等.....

以上不論樓主用何種方式,都可以達成樓主鼓勵員工的目標,但是又不會有把員工寵壞的前兆~~~參考看看.....
業績獎金即可,不需要弄什麼獲利共享,員工也不需要知道公司賺多少錢。
員工就是員工,員工不需要承擔營運風險,本質就與資方不同。
但你可以開放員工入股(增資),股東紅利是資本紅利,分配時比例明確,風險也明確,至於員工獎金,只與個人績效勾連,只想當員工的,就只讓他當員工。

你要做好員工隨時會走,隨時可以走的準備,而不是想讓員工不走,否則...你走不遠的。

任何方式的金錢回饋,激勵有效期都不到三個月。
三個何尚沒水喝~~

不定時給,才會有『激勵』效果。

每個月給,一但不給就變成你的錯


所以,留人,要用獎金(但是不要固定)

老子心情好就發,心情不好就不發。

員工和老闆是不一樣的(有出錢和沒出錢)


bomberyao wrote:
哈哈就是有這麼多的負...(恕刪)


這絕對不是負面想法,而是台灣職場上太多這種人,而且也不少為了私利陷害同事。也有不願意承擔責任但是卻想領跟願意承擔責任的人一樣多薪水,理由是工作內容是一樣的為何他比較多薪水。

現實中這些情況發生太多次
code0711 wrote:
我的作法是讓員工由...(恕刪)


搞 連鎖加盟嗎

真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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