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獎勵,因為感覺他們辛苦,我的建議有兩個~~~
第一,樓主可以釋出部分股份,如總股份的5%~10%,獎勵優秀的員工,員工在領薪水和獎金的同時,公司營利還可以另外領分紅,不過,這是有條件的,可以以合約著明,這個股份依然是樓主持有,只是獎勵員工而已,員工沒有處理股份的權利,一但該員工離職或者犯刑,股份無條件自動收回,該員工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第二,直接設定員工獎勵制度,每當業績或淨利達成或超過年度預定目標時,年終獎金或績效獎金進行鼓勵,又或者每年舉行一~兩次的國內外員工旅遊兼特定節日活動(如中秋烤肉)等.....
以上不論樓主用何種方式,都可以達成樓主鼓勵員工的目標,但是又不會有把員工寵壞的前兆~~~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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