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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公告合理嗎?


Jeremy.wu wrote:
我想應該看仔細了,...(恕刪)


一周上六天班並不一定違法吧

單周40小時,一天上班六小時,一周六天36小時的話,仍是合法的。就算一天八小時,周六的時數以加班計,也可以規避違法問題

颱風假照規定是雇主"可"不支薪。換句話說,雇主說 : 颱風假照規定我可以不給這一天薪水,但如果有人不想扣一天錢,要選擇補班的話,我也接受。 <--這樣不叫優於勞基法嗎? 雇主從員工沒得選(可以直接扣薪),轉成有選擇性。 這部份無論如何是不違法的。


就說唯一有爭議的只有前面那段在仍有排休假的情況下直接扣掉一天假。這點並沒有違法,但游走在邊緣。
不合理
kid741010 wrote:
因為颱風快來了,想...(恕刪)
可上勞動部網站民意信箱寫信發問。
不合理吧,應該不能強制補班,或者是直接用休假抵,而是要扣除當天薪水

所以標準做法是全部人都可以選擇扣除薪水或用休假抵比較合理,而不是只是休假用完之人才可以選擇
不合理啊也不合法阿
前面說合理的是……???

yagami7215 wrote:
一周上六天班並不一定違法吧

單周40小時,一天上班六小時,一周六天36小時的話,仍是合法的。

是沒違法,但我想樓主的公司並非一日上班6小時,這在台灣是很稀少的,你想找台階下,沒問題.

就算一天八小時,周六的時數以加班計,也可以規避違法問題

我已經不只一次強調,延長工時(加班)是要徵得勞工同意的,不是資方說加就得加.

颱風假照規定是雇主"可"不支薪。換句話說,雇主說 : 颱風假照規定我可以不給這一天薪水,但如果有人不想扣一天錢,要選擇補班的話,我也接受。 <--這樣不叫優於勞基法嗎? 雇主從員工沒得選(可以直接扣薪),轉成有選擇性。 這部份無論如何是不違法的。

你所謂的有選擇性是在排休休完後才能選補班或扣薪,在這之前"一定"要先扣排休,這是變相強迫補班.
看來你數學不好,假設強迫補班不違法,那補班就等同跟颱風天換班,也就等同上颱風那天的班,你不知道停班要求上班要給雙倍工資嗎?
就算不視同颱風天上班,該補的那天也是你的排休,排休來上班不是假日上班嗎,不用給雙倍薪資嗎?
排休補颱風假怎麼算都是兩倍工資,拿來換你一天薪資你還叫優於勞基法。

就說唯一有爭議的只有前面那段在仍有排休假的情況下直接扣掉一天假。這點並沒有違法,但游走在邊緣。

未經勞工同意,讓勞工一週上六天(我敢保證絕對超過40小時),你還不違法咧。
kid741010 wrote:
因為颱風快來了,想先...(恕刪)

1.不違法
2.補班當日工資要加倍吧
GARGINE wrote:
合理阿~我們公司~颱...(恕刪)


颱風假還要扣特休...

應該是不扣特休,然後當天上班者薪資加倍才對吧。

莫零 wrote:
我會想知道如果出勤發生意外,公司會給多少??
前公司說萬一掛了,比照其他公司團保賠100萬~~
然後我颱風天就再也不去上班了
...(恕刪)


如果員工颱風上班死亡,老闆若賠不出來可能就會脫產吧

月休四天有夠爛,連一天颱風假都捨不得多放,真摳門...

千年之夢 wrote:
月休四天有夠爛...(恕刪)


月休八天啦.....

另外四天非六日.....

樓主下面有再發文補充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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