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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特休計算


NEI0527 wrote:
公司要資遣人,法定應N日前預告給員工,是至少N日,多則無妨
你是自提離職,原則上也有離職日前按年資應提前x日告知公司的規定
換句話說,公司搞不好也有權利馬上批准(優於你的自提預告期),你隔天就不用來了
小心你沒滿一年,拿不到那7日特休...

離職時間提前必須徵求員工同意
如果不同意算是資遣不是離職

jeffj741 wrote:
有個問題想請教各位版...(恕刪)



有關特休假的休法,很多公司的做法都不一樣,因為勞基法沒有規定的那麼細

舉例來說,勞基法只規定年資滿一年有7天的特休假,這個隱含的意義是說未來的一年有7天特休

但沒說要怎麼休

所以有的公司是規定要按比例休完

比如過1/7年,就可以使用1天特休,沒使用的可以遞延

過2/7年,就有2天特休可以使用(如果上次的一天未用)

......

整年結束就可以用到7天

沒用完的可以換現金(這點也是每家的規定不同)

所以有很多種可能的解讀,看起來都不違法,開版大最好了解清楚

jeffj741 wrote:
有個問題想請教各位版大
我在2015/06/22進到公司
原則上2016/06/22是剛好滿一年,享有特休假七日
倘如我是2016/06/13提離職 離職日2016/06/30
那是不是說23號之後就可以不用來上班
雇主也必須完整給我整個六月的薪資呢?
請教各位了!
謝謝...(恕刪)

整理一下
版主
報到日期:2015/6/22
就算是2016/6/22(滿一年)
但該年特休也沒有到七天
除非你2017/1/1還在同公司(當然就有七天特休)

HKJ887 wrote:
勞基法一年七天有很...(恕刪)

沒錯
之前待過幾間公司都是這樣
很多公司特休都是算年度的
小弟今年四月做滿一年提離職
公司給的特休 只算去年四月到去年十二月 今年的不算
只拿到五天左右
如果有全勤獎金 建議做滿六月在離職
你的確定離職日是跟人資談的
有可能會被搞怪 譬如少做一天之類的
這樣如果有全勤獎金就沒了
如果沒有就沒差 不想做了 就早點提離職閃人
樓主的情況就是滿一年享有7天特休假,這沒有什麼爭議,
當然公司可能會有其他使用上或是算法上的規定,這擺明就是要凹人的,就看樓主買不買單了。
正常離職後,特休未休完的會照時數換算成時薪給與,其實沒有特別必要搞到這麼複雜,而且你一次要請這麼多天也要主管和人事同意,一般這情況都會直接請你提早離職

而且你都講明要走,怎可能還讓你待這麼久,一個蘿蔔一個坑,你這樣搞只會讓你提早離職,公司才可以更快找新人替補
問人事,不要猜
jeffj741 wrote:
有個問題想請教各位...(恕刪)
雖然上一份工作已經離職了...還是問一下好了,特休當年度沒休完的話無法累積會被公司吃掉是正常的嗎?
我們公司是這樣算的
特休的起休日都需以隔年一月開始算,假如是工作 2015/06 ~ 2016/06
需2017/1才可開始休,且須按比例,待2017/6以後才能將第一年的7天全部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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