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代蝴蝶 wrote:
住羅湖福田,上下班搭地鉄公交,不要常去桑拿夜總會七萬很夠用,只是吃的貴了一點。...(恕刪)
肯定夠的啊,大部分28-35歲的青年,要麼在拿這個薪水,要麼還在為能拿到這個薪水而努力。說實際點,有這個薪水,三口之家養家糊口供個房是夠的(前提是買房早一點,或者現在買遠一點小一點的房子),收入能超過這個的畢竟是少數人。
說真的,在深圳生活,月薪七萬台幣就敢把夜總會當作下班之外的娛樂方式,我是蠻佩服的。夜場的美眉是那麼好打發的嗎?搞不好她們月收入是你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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