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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收到了刑事課的傳票

liaojannan wrote:
檢察署「刑事課」?沒...(恕刪)

 +1 
刑事課?
日本來的刑事?

很缺錢 wrote:
小弟又來請問各位先...(恕刪)


公司電腦又不是自己帶來使用的

軟體如果不是你安裝

怎會知道是否侵權





所以

據實答覆
別人笑我忒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見五陵豪傑墓,無花無酒鋤作田。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人是很健忘的....

小心檢查官會故意兇你,不用鳥他就好,只是裝腔作勢.....
刑事課是哪個組織啊...

新北法院組織架構圖
http://www.pcc.moj.gov.tw/ct.asp?xItem=216611&CtNode=5376&mp=011

不知道有沒有哪裡誤會了


證人請務必到庭說明, 以免受罰或拘提.

如果不想害到前東家或不想管閒事, 可以選擇性的回答"不清楚", "忘記了", "沒印象", "不記得"等.

法律沒法子約束人民去記住每一件事, 而且基於不得虛偽證詞的前提, 你也不能隨意說出與實相違的言詞, 不想回答就當做忘了吧!

註:出庭完, 記得找書記官領取證人日旅費.
可是你也不在那家公司工作了
找你當證人不是很奇怪

該不會你是當時負責軟體安裝的資訊人員

briareus wrote:
該不會你是當時負責軟體安裝的資訊人員...(恕刪)

軟體智財侵犯與否..皆屬民事..何來刑事?

除非..你是用暴力..或是用恐嚇手段..強迫別人侵犯軟體智財???
否則..哪來的刑事?
小心點,法院很黑暗的
都說不知道可能會是自保的好方法之一
我就是太過正義,曾經被法院亂按罪名害過
一輩子不相信法院
拿著公文去警察局 先確認一下
如果是真的法院 那勢必要跑一趟
如果是 事隔多年的事情 不清楚 有點忘了 是很好的回答
我覺得是背黑鍋了

即然早就離職又通知你。一定是有人提出你的名字。
那麼為什麼提一個離職的人呢?最大可能就是背黑鍋。

一般像什麼專案搞不出來,沒交接等大都是推到離職的人身上
接到法院通知就比較少聽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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