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llar wrote:憑什麼勞方不是客戶?...(恕刪) 1111人力銀行是跟勞方收錢?還是跟資方收錢?人力仲介是跟勞方收錢?還是跟資方收錢?派遣公司是跟勞方收錢?還是跟資方收錢?付錢的是老闆這句話聽過吧?在外面吃飯,大家不也很喜歡說付錢的是大爺?所以誰付錢,誰大爺,這因該很清楚吧?你不想出錢,但想當大爺,除非你的能力異於常人,那你對應的公司不叫派遣公司,因該是挖角的獵人頭公司。
abollar wrote:最近幾份工作跟派遣...(恕刪) 派遣公司 這種以前像販賣奴才的經營方式從早期的詐騙 正式昇級成合法方式本身就很多不公平 不合理 不應該存在的規則可惜政府長期放任 不去管 或不想管光是剛上班 就要資方先給0.5~1個月的錢給派遣公司就很不合理了其他小的點就不說了更不合理的就是勞工 竟然變成 派遣公司的財產?自己竟然無法為自己做決定?當去上班的公司 我喜歡 而公司也喜歡這名員工竟然要花1~3個月的薪水 跟派遣公司買下這個人?不然的話 就得一直受派遣公司的控制除非自己離職 然後找不同間公司萬一被發現回同一間 還要罰錢?首月收錢也就算了 為什麼一個人會變成派遣公司的所有物?以前第一次聽到朋友的情形覺得不可思議 後來才知道是個常態....社會的黑暗面
資方=地主派遣公司=佃農你=農作物你以為佃農細心照顧你是為了你好?說實在還不是為了賣好價錢讓地主跟自己能常合作今天地主要求一年要種三期稻作,佃農當然只能照做如果你有能力,說實在根本不必去理會派遣的態度佃農也有分好壞,只能說你遇上後者
Leonarka wrote:派遣公司 這種以前...(恕刪) 為什麼........樓上這種說法會讓我想到MLB或是NBA的球季中球員轉隊的狀況?球員明明也是他自己的,為什麼球季中要轉隊時新球隊要原球隊交易,而不是和球員講定就算了?問題在合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