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56890 wrote:因為申請後的一週內...(恕刪) 嗯嗯~~面試完後有說錄取跟上班時間嗎?如果沒有那也只是去面試啊~誠如我之前說的,我想就業輔導中心應該是只看勞健保投保結果的,所以如果有去上班了,投保的日期就會是您就業找到工作的日期,假如沒有這個記錄,基礎上應該不會被認定為已就業,我不是很明白,如果失業應該在意的會是什麼時候有了工作不是嗎?結果樓主卻是在擔心有沒法領到補助金,這真的蠻反常的,難道長期的情況下,有穩定的工作會比短期的領補助金更沒價值嗎?
q56890 wrote:謝謝大家因為不打算...(恕刪) 不用繳回啊,只要在下次預約認定前,打電話給服務你的人員告知說,你找到工作就可以了,不需要去那跟他們說唷,反正你到時候做滿六個月一樣是可以申請獎勵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