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365天 = 52週 + 1天
潤年366天 = 52週 + 2天
所以週六日的日數不一定是104天
要看多出來的那1天或2天是不是落在週六日
以今年(2016)來說,週六日是105天(有53個週六)
法定12個假日,所以總休假日=105+12=117天
又今年是潤年(2月有29天),也就是366天
366-117=249天
249*8=1992小時 <-- 今年應該的總上班時數
(公家機關行事曆休假116天的原因就是差在5/1勞動節)
第二點也跟著錯
由於今年是潤年有366天
你們公司只公告了116天的假
366-116=250上班日
250*8=2000小時 <-- 你們公司讓你們多上了8小時的班
這是哪個公司啊?貼公告的人算數都會算錯
少送了1天假給大家,還好意思說成多送11天假
vgg555 wrote:
vgg555 wrote:
本人公司今日有發公...(恕刪)
今年修正的勞基法是「單周40小時工時」,沒有所謂的「雙周80小時」,要不是人資很混就是老闆很堅持(違法)。
彈性作法有「二周彈性工時」、「四周彈性工時」以及「八周彈性工時」,詳細內容不盡相同,但相同的是必須勞資協議或工會同意,照貴公司的公告,好像是「全年彈性工時」,這當然是違法的。
至於勞動節補假,勞動部有發新聞稿,5/1適逢周日,所以必須補假,不一定要5/2補,可以勞資協議。
By the way,法令是法令,很多老闆堅持違法(他的心中不認為這樣叫做違法),小弟為了今年的行事曆也是花了兩個月時間跟老闆盧出來的

PS.勞檢所接受匿名檢舉,但希望事證要明確(例如樓主的貼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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