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好詭異的契約,以30日計算又提到休假日不給薪?貴公司難道一個月有38天?以周休二日來算的話......
2. 還沒見過遇假日延後發薪水的公司.....碰到連假、過年?等到放完才有薪水拿?

3. 光無薪假這點就不要碰了吧,誰知道貴公司淡季有多長?淡季半年旺季半年?那無薪假不就放到天荒地老。
4. 賠償金額這個空格請公司人資或主管先約定好填寫完畢,是以幾個月薪水算?還是有固定的金額?這都要問清楚。
確認好再簽名,不然到時離職公司給你寫個天價,豈不吃虧?
5. 契約應一式兩份並雙方簽名,自己保留一份。其他如果有問題,拿去勞動部問問吧!
以上提供給你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