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1號 wrote:
首先確定你先生去美國是由雇主支持拿工作簽證的,依你說的情形,應該是辦L1
對於你的問題1,6萬美金對一般美國家庭夠用的(佛羅里達來說),你們若採夫妻合併申報的稅率應該是15%,你們兩人的免稅額約11400,小孩再有其他扣除額,詳細的要找會計師幫你們算
2.持工作簽證的眷屬上公立中小學跟當地人一樣,免費的,學校的午餐費很便宜,學齡前的幼兒preschool正常班一般是上9點到下午3點,超時就要加錢,從每周2~3百 或更高的都有
3.美國看醫生的確是天價,所以一定要有保險,有的保險還包刮拿藥的,一般有工作的都有公司會給保險,包刮眷屬的
4.能溝通不難,能融入並流利才能找到真的好工作,主要看你們去的地方華人亞裔多不多,不然一開始你的圈子很小,認識人少機會相對較少,提醒你,工簽的眷屬不能合法工作
你整篇講得幾乎都對了
但是第4點錯了還錯得很離譜
開頭就講L1簽證
配偶+子女便都是拿L2簽證
拿L2簽證的配偶可以跟請EAD然後合法工作
L1持有人+L2配偶可以申請SSN
但L2子女只能申請ITIN不能申請SS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