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有同步跟上嗎?有值得待下去的必要嗎?我不知道原po幾歲 不過說說我剛入行給你參考剛入行時我每個月加班150小時以上 應該說一個月能休1-2天就不錯為了案子 大年初三公司加班 通宵也是小意思跨年煙火在我辦桌背後的窗戶放起 在那公司我人生空白了三年我有打折後的加班費 我有進去時28000第一年就變四萬的薪水(不含加班費)第一年年終30萬 然後呢?三年後我眼睛飛蚊症 身體每況愈下 那時我年輕 現在我後悔的要死 工作三年等於六年換算我工作時數 連他馬的加油站工讀都不如工作3年當6年用我以過來人的身分跟你說 我很後悔 不要也沒必要賣肝你這麼重要 完成這麼多不可能的任務 有得到實質回報嗎?老闆根本不在乎 後面還有人可以取代如果你重要 那他會給你更多的薪水如果你不是非做不可的工作 想一下你的時薪有多少看得出你責任感很重 然後不是個打爛仗的人 也許還有被虐的因子 可能一整個想太多外面世界很大不要把人生浪費在這種事上
有種回答方式叫實問虛答.1.同業公司企業文化(風評),多少心裡有數.2.面試主管打個電話問問你上個主管,探探口風也不是什麼罕見的事.有時候問面試人員,問你上個工作狀況,並不一定真的是在意過去工作狀況,可能看的是你的回答方式.
任何的不滿,都不該太久…工作這種事有些最基本的法令與規則,並沒那麼多漏洞可以讓某雇主持續壓榨員工。不滿就依法離職,無論是離職前或離職後,去找新工作都是完全被允許的。人生老為著特定目的盤算著而在那邊苦撐,最後僥倖能換得到的,能值得那個苦撐代價者當然有,但不苦撐照樣去取得類同代價的情況應該更多,先吃了虧總是有點不智啊!真有那麼多不得已,可能就真的是太習慣把自己給逼太緊了,得改改…
chloefish wrote:是不是史命必達,所...(恕刪) 基本上出去幫人做是,使命必達是基本條件。偶爾遇到這種不合理的要求就摸摸鼻子算了,但是太常被這樣玩就不能不吭聲了,想我第一份工作,PM常常禮拜五拿系統過來,說禮拜一要報告,當時心想自己既然做了這份工作,那就認命一點,犧牲一下假期了。結果後續是系統越來越多,時間一樣禮拜五給、禮拜一要報告。向主管反應無效後...加上年終給的特差,就直接走人了。沒有必要為了那點錢搞壞身體,害的自己賺的都不夠吃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