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金 照理來說 應該是獎勵上一個年度的辛勞
因為發放時不管是二月或一月
對於上一年都是待滿一整年 需給100%
會少於100%的 除非是12月發年終
但現在已經一月了 看起來也不是這樣
假如是算今年的任職比率 那就太凹了
因為假如是二月發 二月之後再離職也是拿到100%
一月離職的話 不就只拿到1/12 怎麼看也不合理
所以這一條 怎麼想 實在是寫得很奇怪阿
parrott829 wrote:
謝謝前面幾樓的前輩回覆
剛剛跑去找了offer來看,
上面寫到說:年終獎金發放時仍任職,依任職服務比率發放
這樣我也不大清楚是不是有算在薪水裡面?
我也是希望可以等領完年終後再提,但可惜新公司報到的時間太倉促了![]()
努力學會勇敢 wrote:
千萬要領完再提離職!...(恕刪)
小書書 wrote:
別傻了孩子
錢入戶頭...(恕刪)
兩位大哥 你們說的 小弟我何嘗不了解呢



lkklkksppspp wrote:
offer這樣寫我就...(恕刪)
感覺起來像是在玩文字遊戲,按照朋友的說法
假設發放日還在職的話,應該就會照規定發放下來
因為就像您說的,年終的發放用意在於慰勞過去一年的辛勞
因此就算要發放也應該是要全額發放
但...年終獎金這個項目在勞基法上並無其它相關規定
所以它offer寫成這樣感覺就是在玩文字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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