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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公司離職單VS非自願離職證明!! 面試時談論的試用期與正式薪資可以由主管任意更改?!


cathy32101 wrote:
因試用期過後,現為...(恕刪)


幫你打氣
勞方有時候真的要勇敢站出來
沒錯也許是小錢
但是八百萬的勞動人口
小錢也是會變成大錢
再來就是不能縱容這些資方

原來我朋友千叮嚀萬交代的事情還真的會發生
他一直提醒我
免試的時候開的薪水千萬不要雀躍
最好要有白紙黑字寫清楚
否則真的像樓主這樣..

cathy32101 wrote:
因試用期過後,現為...(恕刪)


去勞工局申訴 搞定...

什麼都不要寫 除非 條件談好...


我當初莫名其妙被資遣 上班三個禮拜

我要到四萬多塊的薪資 我才願意簽名
攝影愛好者 wrote:
去勞工局申訴 搞定...(恕刪)


是否方便詢問一下,您的案例是有申請勞資爭議的對嗎?!
這幾天我有打了市民熱線做詢問,
知道勞資爭議協調必須由勞方當事人主動提出申請並由相關部門(?)發函通知勞資雙方參加協調會議?!
對於協調過程中所會發生的步驟,可否請大大簡單論述,
好奇大大為什麼會有四萬多元的協議結果..
謝謝。
cathy32101 wrote:
因試用期過後,現為服...(恕刪)



我想...對我來說並不是金錢上的問題,而是感到權益受損所以憤慨...
會在板上發文也只是因為網路發達所以想要透過多元的管道,
得知其他人是否也有類似的經驗想多聽聽處理方式做參考,
我相信每個人在求職過程中對於自己所要任職的下一份工作,
一定都是幾經考量後才決意於該公司服務。
在年關前遇上這樣的勞資爭議事件,老實說我也手足無措。畢竟距離過年剩沒多久...
面臨公司所發放的薪資,未經勞工同意而擅改酬勞給付金額...
且於公司服務後除了薪資沒有依面試時所約定的做調整外,
還有其他相關公司於面試時承諾支付的獎金或補助,也擅自更改了給付條件。

現在想到依然還是覺得生氣...
畢竟一切都發生在 自己的權益受損 而立即對公司提出相關的疑問 之後所衍生的結果。

另,發文不只是想參考其他人的經驗,也是想讓其他可能面臨相關問題的人可以做參考。

不知道是否有人願意分享 勞資爭議 協調 的步驟或相關經驗?!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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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果然還是要有規模的好....
面試時公司所開立的條件也是要有文件立約...以保障雙方權益的好....

果然是 不經一事 不長一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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