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2.25個月的資遣費喔!預告工資也沒規定要給,但是可以要勞基法的謀職假,有的公司怕你預告期在公司亂搞,直接給預告期的薪資讓你直接走人,年終嘛⋯⋯除非公司是吃齋念佛的,不然依法不用給!另外花時間在計較這年終,不如花精神去找一下下一個好工作吧!祝福你!記得跟公司要非自願離職證明喔,這一張紙最多可以讓你多領3個月喔!
公司虧損嗎?所屬單位裁撤了嗎?先看看是否資遣合法吧。不是有給資遣費就可任意資遣員工的。http://www.justuslaw.com.tw/news_detail.php?class=210http://www.justuslaw.com.tw/news_detail.php?class=177
Jackyinchina wrote:今年11月被公司給...(恕刪) 不要想了 , 年底資遣你就是要省年終奬金 , 怎麼可能會再按比例給你? 有照規距 2個月的預告薪資發放就很好了 , 有些公司還皮皮不給2個月預告薪資哩 , 你告他 , 他給是跟你磨到底 , 最後他輸了 , 只是把該給你的還你而以 , 就是賭有一些人不敢告.
Jackyinchina wrote:資遣的合法性:”重點在最後的這句話“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公司在資遣我之前,完全沒有和我協談換工作的可性性,直接就進入資遣,所以資遣的理由當然是不合法的。...(恕刪) 建議你先申請勞資協調不成就直接打勞資官司公司要負責舉證的責任證明他有和你協談換工作的可能性沒有的話幾乎都會敗訴公司敗訴後不但須幫你復職而且訴訟期間的薪資還給付給你如果公司真的不想你回來最後會跟你談一筆優於勞基法的資遣費請你走不過重點是你離職時有在公司的任何文件簽章了嗎如果簽了就表示你已經同意公司資遣你要告公司就很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