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出自 我設計的作品、為何離職後卻不能用?
公司必定知道自己某部分站不住腳,所以才要樓主私下複製存檔,姑且不論當初誰是誰非,會做這種小動作的公司,真的也有問題。試想,一個平面設計師在接案時掏錢買了圖庫,難不成到公司上班後,拿自己的圖庫出來用,這些圖片也變成這家公司的財產?請人寫程式就可以把程式拿出去轉賣?恐怕都不是。
公司拿不出購買證明,素材就不是屬於公司的,同理,程式也不能再轉賣利用,但作品屬於公司無誤,在不妨害別人的智財權情況下,公司當然可以做任何處置。
不喜歡、不信任,就乾脆點,請人家走路,不需要做這些小動作。繪圖是工具,不是產品核心技術,或許初期會麻煩一點,也會多花點時間或金錢,但公司不可能沒有這個主管就會倒。如果是公司自己用錯人,花錢買一次教訓也未嘗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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