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覺得樓主做的已經夠多了, 第一, B公司是主動找樓主應徵的, 並不是前同事推薦的, 您沒有欠他什麼, 況且您還力保您的前同事可以一併錄取, 可謂仁至義盡, 第二, 前同事在前公司也算您栽培的, 今天前同事能有這樣的能力也可以說是您造就的, 感覺前同事的意思是, 您不該搶他可以晉升的機會, 您應該再像前公司一樣讓他獨當一面繼續栽培他, 憑什麼? 就像介紹男女朋友, 雙方最後共組家庭, 難道還要包到生小孩嗎?
next5801 wrote:那你就跟它畫大餅,...(恕刪) 我的想法比較單純啦,我只要求我現在這年紀能有一份收入不錯,穩定的工作就好了,其實頭銜一點都不重要,頭銜越高只是責任及壓力越大。其實他要什麼頭銜就給他,我都無所謂,但是這要看公司肯不肯,畢竟我只是一個小小的主任,沒有權利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