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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離職被恐嚇封殺

好大的官威阿......但一樣 照樣給15天時間 到就走
試用期 本來就是說走就走,

上司人脈..會把你封殺...
除非他是該業界的知名人士,不然...誰鳥他啊
要能夠封殺一個人,那他必須要能在業界呼風喚雨的
大概就是不需要去跑業務,就有一堆人排隊找他
而且價碼再貴,都嚇不跑那些顧客喔!

貴公司如果能這樣,真的是超級公司,直接搬去台北都划算
不過呢?通常都是自我膨脹居多罷了
跟主管說照勞基法規定的流程離職



恐嚇封殺是唬人的

但是上法院的話

主管跟公司要給你一筆和解費
要是我的化 果斷閃了
離職的最大 管他是誰來 想走誰都留不住的
留45天是考慮要不要跑的意思嗎= =
newneo wrote:
小弟在台北做繪圖工...(恕刪)



勞基法 大於 公司規則喔

未滿三個月 告知就隨時可走

滿三個月以上 7天

去查查吧

還那麼多人不知道阿

為了一個小員工去動用業界交情,

上司這未免也太丟臉的吧!

我看你還是快點走人吧!在待下去只會被上司講得更難聽!

祝福你
你可以裝傻.請他給你人事規章.看是否載明45天這條.
然後去勞工局詢問.是否合乎規定...
huangwet wrote:
這是工作倫理,不要...(恕刪)


就算多做這45天,
那主管還是滿心的不爽,

邊做邊找新工作,
在正式離職前,
樓主可能會累一點...
下次找工作別三心兩意,
也別找試用期那麼久的公司.

newneo wrote:
以上司的人脈,我下一份工作會出問題(恕刪)

你聽他在放屁。
他有這種業界呼風喚雨的能耐要去當一個小小的中階主管?

根據我的經驗,是新人太快離職對主管面子很掛不住,表示這主管做人失敗,
離職率太離譜的還會被HR嗆(身邊實際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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