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點是月薪多少?
我在台北市政府當公務人員, 忙起來的時候, 也是常有整整一個星期每天工作到半夜12點以後的情形, 凌晨3,4點下班也有過.
重點在於完全沒有加班費可領, 月領33K左右而已.
以前在民間公司上班的時候, 趕貨的時候, 一個月沒休假也算正常.
而且, 常常小夜班(7.5小時=>20分鐘吃飯,10分鐘休息)上完,再加4小時大夜,或乾脆連上兩班(小夜加大夜7.5+7.5=15小時).
那陣子科技業正處於榮景, 年薪破150萬, 是正常的事.
林楓靈 wrote:
因為最近工作每天都要加班,每天從早上8點工作到晚上11點,就連假日也要去工作一整天,我已經一個月沒放假了。
這幾天累到渾身疲憊,全身都累,就算回家睡一覺,隔天起床還是一樣累,累到每天胃都在痛。
請問因為太累而請假,請個兩三天,這樣會不會不好,會被說是草莓族嗎?
M@gic wrote:
你這樣已經算很好命...(恕刪)
你是連續一星期
樓主是連續一個月
累積對身體的傷害是不同等級的
就算你說你以前在科技公司時的經驗
也不是每天都小夜班完直接換大夜班
喔~對了
公務員每月加班上限70個小時
若沒加班費表示規定時間內無法完成任務
能力要加強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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