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88tw wrote:
今天是週末 , 來發...(恕刪)
當外商業務是最快的,2M是低標
comemomo wrote:
開路邊攤賣滷味或雞排啊~
每人平均消費100元,每小時平均來客數10人,每天下午2點開到晚上12點共10個小時,每天的營收就一萬塊了。
一個月休息4天,月營業額算25萬,利潤40%,一個月就賺10萬。
一個攤子一年賺120萬,一毛稅金都不用繳,開上三五個攤子一個月用4萬請兩個工讀生顧,一攤一年淨賺70萬。
台灣最厲害的地方就在這裡,菜市場夜市路邊攤明明每天現金淨賺幾千上萬,卻一毛稅金都不用繳;
我們拼死拼活累的要死上班,年薪好不容易破百,所得稅卻要繳十幾萬。
買個股票還要被抽三倍的證交稅,政府整天只想著從股市裡撈錢,一堆路邊攤億萬富翁還能申請低收入戶。
靠上班賺2百還是5百有什麼差嗎?還不是都被抽稅抽光了?
去當詐騙集團好了啦,反正被抓到也只關個兩三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