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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滿一年~丟離職單...特休都沒用~這樣可以休嗎?

我們公司好像也是滿一年就可以全用
之前看別人離職前都是先放掉

SGR 0418 wrote:
工作滿一年
哪來特休七天入袋?

那是第二年,有七天可用,而且照比例
如果第二年你只做了六個月
就只能動用3.5天



我沒記錯的話

如果就照勞基法的話

開版的做滿一年 那就有七天

那他第二年提離職 他要用七天就可以全用啊...

第二年如果他做六個月了 才要提離職

那基本他可以用9.5天才對...

不知道是我理解有誤嗎?

還是閣下公司的HR有點問題?

下面是勞基法的...

2.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於適用勞動基準法後,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
(2)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
(3)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
(4)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風無 wrote: 我沒記錯的話 如果就照勞基法的...(恕刪)

算數有誤

風無 wrote:
我沒記錯的話如果就...(恕刪)


對,我就是這個意思,依照勞基法我有權力休到七天,假使沒要好聚好散的話,我可以直接在最後七個工作日連續請假……但其實我在意的是如果不準假,變成我無故曠職……那這後面就有得揮了

stevennash1 wrote:
對工作沒熱忱了~五...(恕刪)

忍無可忍時無需再忍
離職最大
不過建議還是好聚好散
圈子其實不大,假使你後續又在同行
還是留點給別人探聽會好一點
過來人經驗給你參考
本公司是按照比例算的

新人進來每滿6.5天

電腦就會紀錄你有一個小時特休

滿52天就累計一天特休

南仁蒸蜜苦 wrote:
本公司是按照比例算...(恕刪)

今年特休大多不是依去年到職日比例來計算嗎?
當然也有些公司是到職日及可請休(若中途離職再依比例處理)

stevennash1 wrote:
對,我就是這個意思,依照勞基法我有權力休到七天,假使沒要好聚好散的話,我可以直接在最後七個工作日連續請假……但其實我在意的是如果不準假,變成我無故曠職……那這後面就有得揮了


基本上特休是不能不準假的
除非公司可以提出"很特別"的原因
像你正在負責專案 而該專案又非你不可

所以請假下去
特休基本必須點頭同意(就像教召單)

如果真有這點擔心的話
請假時把假單拍照下來
用系統送單的話 在把系統單號拍下來

這樣公司要惡搞你
就看他們想不想要先被抓到不合法吧

風無 wrote:
基本上特休是不能不...(恕刪)


這樣看來專案在身...要請有困難~提出離職就是非自願離職了吧!!??

有時候老闆也很厲害~擺明不請人...就是要這樣凹~凹到你自己受不了離開,搞得好像員工有問題自願離開

事情變多不調薪...加班不給薪...拼命找案子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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