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修法沒差別.....因為一個月加班時數多八小時一個月工作時數少八小時加加減減剛好都沒變.....反倒國定假日少七天......根本靠杯而已至於為啥說沒變?簡單來說總工時(含加班),數字根本沒變.....84+84+46=21440*4+54=214只是把平時上班的時間挪去加班而已.....
chemy wrote:但對於一些從事服務業(排休/輪休)的鄉民可能會看的到但休不到,因為週休二日,正是服務業衝業績賺錢的日子,老闆怎麼可能會讓員工休假 週休二日≠「專門在星期六、日休假」週休二日=「每七天之中,有兩天是休假」用小學的國語字典解釋好了週休二日可以從星期一~星期五裡面挑兩天當休假,六日禁休週休二日解決一個月只能休4~6天的台灣特有文化週休二日服務業再也不用每天罰站1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