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ncer lin wrote:
原薪資項目中的伙食津貼為1,800 (上限),
即21,600/年的薪資為免稅額,
設立的初衷就是協助同仁節稅,..(恕刪)
想問一下這樣真的有幫員工節到稅嗎
伙食津貼可以不用算在所得稅內嗎??
無聊MIS wrote:
只要原有薪資不變和...(恕刪)
wplinwp wrote:
不能說是「節稅」,
而是伙食津貼從1800增加為2400,等於你的薪資多了600,
而這600元是免稅的,
也就是明年你申報所得稅的時候,所得會增加,但增加的部分不需要繳稅。
這是政府鼓勵企業幫員工加薪,
因為企業可以列作伙食費,員工也免稅。
但不能把本薪挪過去伙食津貼,加總起來還是一樣,這樣就是不肖企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