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版大大我重頭看到尾不太了解您的訴求在勞基法的規定下公司開給你非自願離職書一定是會給你資遣費的是否因為公司沒有給你資遣費所以你去申訴?結果公司拿出你的合意契約書到法庭說你是自願離職?1.勞工局有告知 如果公司只開立給你非自願離職書而沒有資遣費.是可跟雇主要求遣散費的2.如果是你自願離職.雇主卻開立了非自願離職書.並沒有通報相關機關.是會罰顧主錢的以上供你參考*如果公司有開立非自院離職書+資遣費給你而你純粹是想回公司上班所以才去官司訴訟的話那...我就不知道了
hsuan425 wrote:資遣費?我覺得是資...(恕刪) 那麼,「離職金」到底有沒有拿到???不管這筆錢稱為什麼,就是一筆等同遣散費的金額,只要發給你,公司就不理虧.拿了離職金,可領失業補助,公司記錄上還不是被解僱,多麼好的離職程序啊.............
cckm wrote:那麼,「離職金」到...(恕刪) 我也不太懂他的點到底是啥?是因為被fire很不爽so和公司打官司?公司不是已經給你非自願離職單、資遣費(雖然你說公司說是離職金 不是資遣費)但你不是已經拿到錢,還可以去申請失業補助了嗎?
hsuan425 wrote:那我問你,拿到資遣...(恕刪) 所以是認為公司是「不當資遣」?但是,同意書名也簽了,不管什麼名目的錢也拿了....另一個人沒有資遣費但是領失業給付了 如果他認為公司該給資遣費,那當事人應自己出面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