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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鬱悶文)

會提離職是因為公司主管對我很好,我們公司在培訓人到完全上手大概二個月,所以提早讓主管開始徵人,並不是把自己看得太重,而是不想讓好的主管難做,因為對公司有一定的情誼,所以就當作是走前的最後付出,並做好我認為的職場倫理
對於不發年終是總公司的決定,這是主管不能干預的事,只是對於曾經對公司的期待而感到失望
雖然我知道提早說應該是沒有年終,只是都做到3月又不是做到年前而感到不平
我也知道勞基法規定員工走前依年資只要7~30天提早預告離職就好,但我覺得這是很破壞與同事和主管好不容易建立的感情
也許再重來一次我也會做這個決定
畢竟談感情傷錢
當然各位說的我都知道,只是心裡還是鬱悶想說說而已
卑微餐飲人 wrote:
會提離職是因為公司...(恕刪)


傻子才要做職場情面......

更不用說 餐飲業基層人員 離職率高到不行

人員流動率高的可以 主管會在乎?
我之前同事就是一個例子


我們公司做滿一年年終固定4.5個月,小弟不才月薪4W初,結果一個同事再發年終前提離職

聽她說年終有領跟沒領一樣,因為也不好意思問是多少,

但看她氣到快哭出來我猜應該只有幾千塊,假設9000好了(薪水跟我一樣)

4.5 x 42000 - 9000 = 18W

這個經驗值值18萬元



所以我才說領完再提離職是常識
年終就認了吧....
但是!!!
2月<正職>少的時數還要從薪水扣,不然就是要我從3月多做幾天白工
光這就違反勞基法了!
你又不是曠班.是他叫你先下班的.憑啥扣你錢!
除非你是假月薪.真時薪.跟你說月領.其實是時薪.下次多注意吧....

卑微餐飲人 wrote:
我從去年12月中已...(恕刪)


錢入袋為安,別和錢過不去~
只能說你社會經驗不足

只能說你社會經驗不足
在我眼裡餐飲業是最像狗的
疲累跟受辱程度超過商店加油站
而且無出頭之日,好工作很多再找找
你可以領完年終再提離職,一個月交接完拍拍屁股走人,你領的是職員薪水,不是主管薪水,該做的做到即可,人員訓練期是主管該煩惱的問題,那是他的責任!你顧念主管對你的照顧而提早遞辭呈,又做到三月,所謂的交情和付出,是屬於你和主管以及同事的,這是你個人的選擇,跟公司無關。

對公司而言你就是一位將要離職的員工,除非留你幫忙的是老闆本人,有年終當賺到,沒年終也是可以預期的事,三月轉PT又要你來補時數,覺得主管問題比較大,因為你的付出主管應該最明白。

個人認為過年沒年終但紅包不可少,華人一向重視新年,員工也要過年,發多發少是心意問題,若連紅包都沒有就顯得公司小氣了!
既然都要在2月底走人,為何要幫公司到3月?

你傻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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