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dkill wrote:就有人敢炒孕婦魷魚了...(恕刪) 你可以打去法律扶助(好像這樣叫)詢問看看應該就是像其他人說的保留證據吧還有你簽的合約如果有什麼公司特別給你的利益有可能會依比例還回去吧再來就是你可以考慮之後的工作也許需要轉行了
謝謝大家回復昨天太緊張 寫離職單的時候忘記拍照 這樣有問題嗎我有印出勤表和加班單出來至於10天前提出 我有跟老闆說 我要做到2月底,他回說:你都不想做了 我還要發薪水到二月底你覺得有可能嗎我想:...因為他說這句話 我應該星期一不用去了吧交接的話 目前是有位主管帶我 沒有交接的問題至於合約好處...看來看去好像沒有 上面說會有年終(進去後才發現老闆老是拿年終壓人,而且我一開始頂多一個月,之後頂天2個月,聽裡面職員說是 基本工資去算年終的 ...不是全薪去給的)有說會輔導 考取證照 這點一開始蠻吸引我的 後來進去也沒有這一回事...像生日禮金 也沒...三節獎金 聽員工說 "要去跟老闆要"才有 而且"只有500"聽朋友說簽合約 應該會有 逐年調薪之類的條款 或者簽字費之類的? 恩...也沒合約有一條是說 老闆可以叫員工一年裡面有四天的星期六 要來上班,這有正常嗎?違約的部分有三條 一、 未滿2年提離職要給5萬給公司二、 違反智慧財產權和保密條款 要給5萬三、 我違反勞基法第十二條規定 也要給5萬請問大家 目前小弟疑惑的地方有幾點就是 1.我遞了離職單 那我這樣就算離職了嗎?(我沒拍照 離職單會不會被亂改?)2.如果這樣算離職 那我是不是2/16就不用去了? 老闆的回答是說: 看我3.我問老闆:那我之前的加班費和2月做到今天的薪資會給嗎?老闆說:一切看合約
冷月風情 wrote:謝謝大家回復昨天太緊...(恕刪) 收集你上班打卡記錄等證據離職單別亂丟等老闆開除你就好如果真的法院見你可以去勞工局 勞保局 健保署申訴做做勞動檢查 查查有無規避保費繳款狠一點就請國稅局去查稅罰個30萬也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