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ky wrote:我有這樣的疑問是因為...(恕刪) 沒啥好讓員工懷疑的吧就直接說 全薪給多少 然後勞健保一部分自己承擔 一部分公司承擔假設你請員工25000 那該員工實拿大約在23000~24000多左右(有扣掉勞健保後的)最好有薪資明細單可以給員工當證據沒亂扣講明白 雙方都同意才沒問題 事後有問題你公司才站的住腳
公司付出是公司付出,員工薪水是員工薪水,二者不能混為一談,不然你乾脆連這個員工上班時使用的水電及設備,網路費全算進去好了...員工實際拿到25000,他的薪資就是25000!(當然, 什麼健保自付額等等那是他該自己出的, 與公司無關)wky wrote:假設公司實際付出是30000(包含公司提撥的勞健保勞退等)但員工實際拿到只有25000(扣除公司應該提撥的金額)...(恕刪)
小鼻子小眼睛的老闆太多了講我某次的經歷當初談的和實際拿的是兩回事最常見的就屬勞退6%算在薪資裡這還不打緊扣我的薪資還大於勞健保加勞退6%的金額不知道是哪國的算數當你反應就開始算公司成本給你聽(人事、水電、行政、營運...)還外加補一句,我不是看錢很重的老闆最後畫個大餅給你,我分公司股份都直給做很久的員工...真是見鬼了,我又不是合夥人,跟員工談這個且我就不相信多賺的會分出來重點對方還是大學教授合不合法我倒覺得其次最重要的是,到底"實拿多少"又"扣了哪些名目"要問清楚
我的作法是...應徵時告知公司會發放的全薪25000(含.....),但實際拿到時會扣掉勞健保個人自付額及福利金,,,約實領23xxx另外每月的薪資單除了前項外,最後會再加註本月公司提撥給個人勞退金6%的金額,但不會和前項加總再一起,因為法規好像有規定勞退金6%須書面告知,或寫在薪資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