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dlee wrote:當然兩邊都要拿 但是...(恕刪) 勞保局沒那麼神通廣大失業給付只看有沒有勞保紀錄沒有勞保紀錄一切都OK若是連轉帳都要查看來勞保局沒有員工10萬人是沒辦法做事先不論個資要各家銀行提供領失業給付的保險人所有的銀行紀錄一個人有10個帳戶就查翻了還要證明入帳的金額是薪資所得那大概還要請個5000人的法務團隊...
LOHASCC wrote:腳這麼多稅給政府 失業拿補助 是天經地義雖然只有6成 當初保的金額但是拿來吃飯 是夠的 我也是這麼認為 該繳的稅/年金/勞健保一樣也沒欠過為何同樣失業的自願離職者 不能請領失業補助不用六成能夠補助我基本工資三成我就很高興了
大家都在乎一個事情 會不會被查出來 如果沒有扣繳憑單與勞健保 應該查出來的機會很小但是我記得要領失業給付要填寫與證明的東西很多 既然畫了押沒領其他薪水 但卻真的有領在刑法可能有詐欺的嫌疑至少是不當得利 當然了領現金薪水 查出來的機會更低 但風險就是有或許問一下承辦人員 有何解法比較好 失業給付是一個保險 其實這個保險裡的錢一直不太夠很不幸的許多人現在把這筆錢當成福利 曾經我也領過一個月 唉 真的是無奈才去領這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