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寶寶 wrote:原來待的工廠是個連老...(恕刪) 就讓他告阿~相對的你也要讓他痛一次!至於勞委會嘛...我待的公司在幾年前~曾有位離職員工被惹毛了!所以憤而檢舉公司(當年一堆違規)沒多久就被查出是該離職員工所為為何會被查出來?只能說: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了
Mia M wrote:您也可以告他阿~ 畢竟長期沒有付加班費也很不對~ 要堅持住阿~...(恕刪) larry-han wrote:放心地去告,要公司補加班費,遣散費....真的不要怕以我前公司的經驗幾個被惡性調職降薪的班長主動離職後提告,都領了一大筆錢!聽律師說,勞工穩贏除非有自己有捅大婁子或是外面有做私的!...(恕刪) 怕的是薪資單上沒有註明「加班時數」,樓主又沒有別的証據証明,公司沒有付加班費,這就頭痛了。所以,我之前都是照「勞基法規定」,和平離職。這是最保險的,而且事後也能「全心全力」專心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