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樓主所說~~會在2月提離職~然後做到月底~也就是按照公司規定約一個月左右告知那就不需要在意年終了有~就當賺到~沒有~就算了法令並無規定一定要給予年終獎金.01這每年都有人來問同樣問題~發放前提離職~十個有九個都拿不到你不會是第一個問~但你也不會是最後一個問在職場上~要有所體認當你提出離職時~公司對你的一切資源皆會切斷不再提供照樓主所說.即便有年終應該也不會太多吧~~~那就請女友放寬心去遊學吧題外話~~我倒覺得你反而要擔心女友去澳洲留學後交友的問題~~在兩性與感情版裡很多這種例子唷
賺大錢養家養老婆 wrote:照樓主所說~~會在2...(恕刪) 因為女友想拿年終多換點澳幣去澳洲...少了年終 對他的規畫可能會有點變動交友問題我倒是不太在意啦 也不是說多信任...如果真有好男生 那就是緣份
在勞基法第15條有提到,勞工終止勞動契約,準用勞基法第16條預告期的規ˇ。並非勞工想走就走,只是該條對勞工無罰責,雇主有損失只能採民事求償,但一般雇主不會大費周張去鬧大。只能說好聚好散,年終與分紅並非法定勞動條例。除非有事先約定構成勞動契約,離職後要拿很難。